关于2008年财政专项资金上网的补充说明

 

    1.2008年资金目录对资金名称作了部分修改,其中:

    “农村低保(特困户救助)资金”修改为“农村低保资金”,“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资金”修改为“农村危房户改造及灾后重建资金”,“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修改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维修补助资金”修改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舍维修资金”,“农村中小学免费教科书、补寄宿生活费资金”修改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寄宿生生活补助”(免教科书一栏空缺不填),“环保项目资金”修改为“环保项目建设资金”,“取消农业税及除烟叶外特产税转移支付”修改为“取消农业税及除烟叶外特产税转移支付资金”。“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修改为“农业生产救雪灾资金”。更名后的资金仍按原有模板上网。

    2. 2008年资金目录中“村组组织支出补助资金”应为“村级组织支出补助资金”。

    3.对于新增加的资金,资金模板省厅会统一格式,及时通知下载,分别是: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国办(城市)福利院补助资金、测土配方施肥、水产大县建设扶持资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帮扶专项、现代烟草农业试点配套、小型水库溢洪道开挖、林改工作经费、低产林改造、国有农场发展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4.对于2007年资金目录减少的资金项目,“福星工程”资金,地质灾害搬迁避让项目资金,建立全省家庭贫困学生资助体系,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全省城镇低保对象医疗保险补助资金,省属困难企业“两节”职工生活补助,资助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农村义务教育免杂费资金。” 2008年可以不公示,但2007年度的网上数据必须在网上公开,同时2007年10月31日后上网的资金将纳入2008年考核范围。

    5.对于2008年度扶贫专项资金的上网问题,仍按“扶贫专项资金—插花贫困乡,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劳动力培训,扶贫专项资金—发展资金—老区建设,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贷款贴息”模板分项上网。

    6.对于“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经费”资金,实际发放表栏目表中涉及“服务合同”,按合同文档上传,可借鉴农村改革以钱养事资金上网要求。

    7、对于2006年和2007年已经上网的资金数据,保留不变。

    8、部门预算仍按照去年的要求上网公开。

    9、其他事项,仍按2007年要求办理。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资金组

                                     200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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