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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正厅级),在省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日常管理工作,既是省委的工作机构,又是省政府的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我省的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省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省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省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省级机关之间、省级机关各部门之间、省级机关及其部门与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之间的职权划分。
4、审核省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处以上领导职数;审核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及调整意见。
5、拟订省级机关各部门和省以下各级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政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配备意见。
6、指导、协调全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省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省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经费管理形式等事项;指导管理全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7、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省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省编委并上报省委、省政府。
8、协助管理和协调以中央部门管理为主的在鄂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9、负责全省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省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
张兆本(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省编办主任) 电话:027-87236048
王志新 (省编办副主任, 正厅) 电话:027-87236566
饶志国(省编办副主任) 电话:027-87238298
徐巨卿 (省编办副巡视员) 电话:027-8723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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