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2008年第9期之二

 

洪湖市直机关实行工勤人员劳务派遣管理办法

 

为推进机关工勤工作社会化,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洪湖市在市直机关实行劳务派遣制,由依法设立的劳务派遣机构根据各单位用工要求,派遣合格工勤人员到机关工作,被派遣的工勤人员人事关系与用工单位分离,由劳务派遣机构对被派遣的工勤人员实行合同管理。

办法规定:一是机关工勤编制按“三定”规定执行,用工单位需要工勤人员时必须在核准的编制数额内申请劳务派遣,经市编委审核同意后下达派遣通知。二是用工单位凭派遣通知到劳务派遣机构协议派遣事宜,明确派遣数量、期限、报酬、社会保险数额及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责任。三是派遣机构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岗位通过公开招聘、储备库推荐、考试等途径选聘合格人员,经用工单位认可后派出。四是财政部门根据用工单位的报告、市编委的通知单、派遣协议以及派遣机构与工勤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将工勤经费拨给派遣机构,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支付工勤人员工资、保险、福利。五是劳务派遣机构管理工勤人员的人事档案、技术等级评定、社会保险办理、工资支付、住房公积金缴纳。用工单位协助派遣机构加强对工勤人员的日常管理等。

(荆州市委编办供稿)

 

     竹山县出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从根本上防止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问题的发生,严肃机构编制、人事和财经工作纪律,日前,竹山县出台《县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建立工资发放管理工作责任制。编办负责审核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编制性质、编制数、人员数;人事局负责审核工资项目、标准及人员调入、调出、转正、离退休、退职、离岗退养、调资、职务升降、辞职、辞退、开除、死亡等人员工资变动情况;财政局负责审核人员工资是否属财政供养范围及是否拨付;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养老保险金缴纳和变动情况。对超编进入的人员,组织、人事部门不得办理录用、聘用、调任、核定工资手续,财政部门不得纳入统发工资范围。

《办法》要求,建立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监督管理和违纪违规处罚制度。每年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虚报冒领工资等吃空饷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查。

(竹山县编办供稿)

 

黄冈市编办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活动

 

近期,黄冈市编办深入开展以“优良作风、优质服务、优化环境、优秀业绩”为主要内容的“四优”活动,通过抓教育,创学习型机关,提高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抓作风,创服务型机关,提高机关服务质量;抓落实,创实干型机关,提高机关工作效能。

围绕工作目标,主要是解决作风纪律、工作效率、工作绩效和改善服务环境等问题。一方面,采取开展大讨论、学习先进、自查互查、整改等办法,突出思想教育,规范管理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每月不定时电话抽查服务对口单位,由纪检督查干部不定时到各科室进行查访,现场督察办公秩序、服务态度与办事效率。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发放《机关效能建设监督调查表》,请监督员对各科室和机关干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量化打分。结合考核情况,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科室和个人,编办党组将进行表彰奖励,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对群众反映不满意1次且情况属实的,党组将对相关科室或责任人实行“预警制”,提出整改要求;对2次被评为不满意且情况属实的,其科室年度考核时将不能参评先进科室,相关人员不能参评优秀个人;对3次以上被评为不满意且情况属实的,党组将对其科室进行教育整顿,并与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机关效能建设”活动的开展,将进一步促使编办干部牢固树立严守各项纪律、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意识,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为服务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体制机制保障。

(黄冈市编办供稿)

 

     钟祥市编办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及争创五型机关活动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执行力,提高机关服务水平,近日,钟祥市编办安排部署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及争创学习型、务实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机关活动

一是建设学习型机关。大力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严格学习制度,明确学习内容。使机关干部具有扎实的理论知识、精深的机构编制业务知识,努力成为精通机构编制业务的专业型干部。二是建设务实型机关。结合开展“治懒、治庸、治浮”的活动,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增强行政执行力,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建设创新型机关。努力增强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创新意识,永远保持昂扬奋进、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四是建设服务型机关。强化机关干部服务意识,构建服务平台,强化服务理念,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五是建设廉洁型机关。筑牢干部职工思想道德防线,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廉洁勤政的机关形象。

(钟祥市编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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