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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工作
(8)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24日
[领导声音]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草案)》 省长、省编委主任李鸿忠同志强调机构编制管理必须严上加严
[工作动态]
省编办副主任饶志国到红安调研
[专题报道]
宜昌市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资源总体评估及2007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监督检查]
武汉市编办推出五项举措强化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市县传真]
荆门市建立机构编制考核评估制度
鄂州市委市政府将机构编制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到实处
郧西县做好六项工作备战事业单位改革
黄州区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月报制度
丹江口市编办开展党员先进性承诺活动
钟祥市编办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领导声音]
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草案)》省长、省编委主任李鸿忠同志强调机构编制管理必须严上加严
4月14日,省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行政机构、事业单位设置和编制管理办法(草案)》,省长、省编委主任李鸿忠同志在会上强调:“编制管理要严上加严。湖北财政供养人员高于周边省份,这块压力很大。总体上看,机构编制必须统一管理,不能放开。规划、土地、环保、编制这四个方面政府必须紧紧抓在手上,不能放开。一些地方对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提出异议,我同意按《办法(草案)》意见严管为好。乡镇具体用什么人,县里按权限管,但省里要管人员编制规模、管总量。”
《办法(草案)》经省委常委会审议后,将按规定程序上报中央编办审核。
(省编办供稿)
[工作动态]
省编办副主任饶志国到红安调研
为进一步推进全省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指导工作,4月14日至18日,省编办副主任饶志国带领省编办有关人员,会同黄冈市编办、红安县编办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调研、查阅资料和网上查询、填报表格等多种方式,就红安县县乡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财政供养系数等四个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总结近几年红安县严格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做法与经验,对进一步规范红安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省编办编制三处、红安县编办供稿)
[专题报道]
宜昌市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资源总体评估
及2007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编者按:机构编制是最重要的执政资源之一。宜昌市委编办根据鄂办文[2007]59号和全省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精神,对2007年及近6年来的年报原始数据进行归纳分析、抽象提炼,形成了一份价值较高的分析报告,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优化配置机构编制资源打下了重要基础。现将报告刊发,供各地学习参考。)
2007年度《宜昌市机构编制统计年报》数据显示:截止2007年底,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有在编在职总人数 84230人,连续6年人员编制总量负增长,连续3年实现“三不超”,即各级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不超总量、领导职数不超限额、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数不超目标规划。这标志着全市机构编制工作在成功地抑制住改革精简之后反弹势头并全面消化掉历史包袱的基础上,开始步入总量控制规范有序、资源配置动态调剂、在编人员有进有出加速更新的良性循环轨道。
一、严格规范、控制和压缩财政供养人员,全市财政供养人员总量继续下降,财政供养系数降至1.77%
市委市政府从2003年起把压缩财政供养人员纳入县市区党政一把手的考核责任制,进行严格考核,实行刚性管理。通过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推进乡镇事业单位整体改企转制,通过对县市区进行目标管理,打破了以前有的地方更换主要负责人就新进一些人的惯例,县市区党政一把手自觉主动地严控机构编制。自2002年以来,全市各级未出现因领导成员调整而超编进人的现象。市委编办会同财政部门花大功夫硬功夫控制和压缩市直财政供养人员,不仅总量没有新增,还向内挖潜,逐步消化掉因撤销“三峡省筹建处”、地市合并、两次机构改革和机构撤并的历史包袱与历史欠账,涉及人员编制的遗留问题已基本解决,从人员编制源头上消除了膨胀或反弹的隐患。截止2007年底,全市财政供养系数由2002年的 2.21%下降到1.77%。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全面创优, 切实做到了“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
一是 “真公开”。编制政务公开上网信息全部真实准确、网上信息与编制部门内存的机构编制手册、人员编制卡片等档案信息完全一致,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相关信息相衔接,如在公务员审核登记中,网上信息直接作为审核的依据,在全省率先完成。二是“全公开”。截止2007年底,行政事业机构、编制及其在编在职人员公开面均达100%。三是“常公开”。在日常工作中坚持网上信息更新制度,对涉及机构、编制及个人信息变更的,在30个工作日内按程序予以刷新。从2006年6月底编制政务信息上网之日起,网络有专门人员进行维护,网上信息可随时供网民查询,并与网民互动,对网民提出的咨询、投诉按规定及时予以处理。2007年共收到咨询、投诉60件,回复处理率为100%。
三、积极探索机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着力盘活存量,编制内外人才流动速率加快
一是坚持有出有进,支持编内人才加速流动。2001年机构改革之后,在市直进行 “三定”的83个行政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中,有81个单位都在编制限额内发生过人员进编出编,调整充实了新的人员。团市委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交通局等41个单位的人员进出编流动率达50%以上。二是坚持编内人员横向调剂,充分发挥编内人才的作用,提高编制资源的使用效益。2007年同级机关之间横向调整1504人次,同级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调整3446人次。自2002年以来,同级机关之间横向调整6952人次,同级事业单位之间横向调整12223人次。三是积极支持人才强市战略实施。近3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用编“招硕引博”114人,其中2007年65人。四是腾出编制大批招录年轻人员。2007年全市共招考、招聘进编人员600人,其中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招聘进编人员184人。五是在部分必需增人增编的单位积极探索“编内聘用制”、“雇员制”、“份额制”等新方式,实行了养事不养人的新机制。
四、机构编制管理迈向法定化、程序化,基本形成了涵盖集体领导、具体决策、执行与监督的全过程,以制度管理编制、以程序制约权力的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统领全局的集体领导制度。书记、市长(编委会主任)带头,市级领导同志自觉维护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原则和“三个一”制度,维护机构编制决策的政令统一,支持编委办公室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二是层级分明的具体决策制度。2005年对市委编委会工作规则作了进一步修订和完善,进一步细化界定了市委编委会及其编办的职责任务、市委编委会会议制度、各类机构编制事项审批权限和程序、机构编制文件签批制度等,2007年又对《工作规则》修改了两条,将城区机关的编制日常管理权限下放到区编委会,进一步强化了机构编制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权责对应。
三是细化硬化的日常管理和执行制度。建立完善了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严丝合缝的联动配套约束机制,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查询点、财政预算人头审核等手段,完善人员编制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机制,编制部门与财政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的人数及人头进行经常性核对。与组织人事部门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进用编许可制度,没有机构编制部门下达的准许用编通知单,组织人事部门对用人单位提出的调配申请不上会、不研究。
四是内外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市委编办2004年设置专门的监督检查机构,配齐人员力量,健全督查责任制。同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违纪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12310”举报电话等平台,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纠偏补漏。2007年根据群众举报,查实并纠正了市直某学校11名在编不在岗人员“吃空饷”及某部门有意不按编制管理程序办事等具体违规问题。
五、积极参与深化乡镇综合改革,规范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支持基层及时空编补员
全市107个乡镇(街办)的行政事业机构、人员编制、在编在职人员和领导职数全部控制在规定的限额内。2007年底,有改革任务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继续保持了只减不增。根据乡镇农村人口、耕地和园地面积等实际,对乡镇公益性事业服务岗位进行了分类测算,初步核定纳入改革的93个乡镇各类公益性服务岗位1166个,平均每个乡镇12.4个。在空编数额内,2007年批准乡镇启用76名行政编制安排选调生进编,还支持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进乡镇机关行政编制16人,进一步优化了人员结构,为提高服务基层、服务“三农”的水平创造条件。2007年底,乡镇(街办)事业机构135个,比上年的186个减少51个,实有在编在职人员1360人,比上年的1688人减少328人。乡镇机关行政编制分别控制在45名、40名或35名以内。乡镇领导职数全部控制在9名以内。乡镇机构及人员编制总量只减不增的基础工作扎实。
六、严把人员进编关口,注重提高编制资源使用效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结构逐步优化
近6年来,由于对新进编人员坚持标准,支持用人单位先考(考核、考试)后报,严格审核条件和程序,做到该进编的及时审批,该出编的及时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的岗位结构、职级结构、学历结构、年龄结构逐步优化。
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岗位结构趋于合理。2002年,市直党政群机关行政岗位工作人员、工勤辅助岗位人员分别占机关在编人员的89%、11%。2007年底,同比分别占89.4%、10.6%。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和后勤工作人员的比例逐年下降,专业技术人员占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总人数的75.35%,比6年前的74.4%提高了0.95个百分点。
二是领导职数核定较为规范,职级结构不断调整。全市党政群机关核定单位领导职数2303名,实际配备单位领导人数2333人,超配30名,占市直和县(市区)直党政群机关8533人的26.99%,比上年的27.24%下降0.25个百分点。
三是高层次学历人员比例进一步上升。全市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大专以上人员59626人,占在编在职总人数的70.79%,比上年增加1.53个百分点,比2002年上升4.73个百分点,高学历人员成逐年上升趋势,学历结构进一步优化。
四是机关在编人员年龄分段结构趋向合理。全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30岁以下占总人数的10.91%;31岁至40岁占总人数的37.23%;41至50岁占总人数的3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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