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事业单位年检报告工作流程


 

天门市事业单位年检报告工作流程

 

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之前,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空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

 

 

事业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在315之前,将填写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连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提交材料:(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二)上一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三)有关资质认可或者执业许可证明文件(业务范围不涉及资质认可事项或者执业许可事项的除外);(四)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原提交的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未设定任职期限或者未超过任职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五)住所证明(原提交的住所证明未设定有效限或者未超过有效期限且未出现依法应当申请住所变更登记情况的除外);(六)登记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收到事业单位报送《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有关材料后,首先要审查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的是否规范(如是否按规定加盖了有关部门印章等),提交的有关材料是否齐全、有效;不规范、不齐全的,要告知事业单位重新填报或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对填报规范、材料齐全、有效的,则进入实质性审查。

 

 

做出

 

结论

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对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盖标记;对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做出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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