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天门市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天门,茶圣陆羽的故乡,位于湖北中部,江汉平原北部,汉江下游北岸,因境内西北有天门山而得名。19878月撤县建市,199410月由省直管,2002年纳入武汉城市圈。全市国土面积26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1万人,辖21个镇,1个乡、2个办事处,789个行政村。另有一个开发区,一个工业园,一个林业示范区,2个国营农场。

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机构460个,核定各类编制23977名,实有人员25599人。具体分布如下:

1、市级党政群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市直党政群机关共设置47个(不含四大家机构4个,人大、政协专委会15个),其中:市委工作部门8个,政府工作部门26个,部门管理机构4个,人民团体3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大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共4个,直属机构1个。共核定机关各类编制2088名,其中行政编制1958名(含政法专编1091名),其他编制(公安自定编制)40名,工勤编制90名,实有人数2246人。

2、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市委、市政府设置直属事业单位25个(含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核定事业编制368名,实有人数408人。

3、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及人员情况。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19个,核定事业编制20156名,实有人数21165人。

4、乡、镇、办机关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乡、镇、办机关25个,核定各类编制982名,其中行政编制932名,工勤编制50名,实有人数1088人。

5、乡、镇、办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情况。乡、镇、办事业单位25个,核定事业编制383名,实有人数692人。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

按照鄂办发[2006]18号文件规定和鄂财编发[2008]8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我们对编制政务信息及时进行了更新,截至615日,全市共公开各级各类机构460个,公开率为100%,其中以编制实名制公开的单位454个,占公开单位的99%;公开各类编制23977名,其中行政机关各类编制3070名(行政编制2890名(含公安编制控制数243名),自定编制(公安自定编制)40名,工勤编制140名),事业编制20907名(全额编制14795名,差额编制3905名,自筹编制2207名),公开各类人员25599人,其中在职23660人,其他岗位(离岗退养、停薪留职等不在岗人员)1939具体公开如下:

1、市直党政群行政机构66个(含四大家机构4个,人大、政协专委会15个),全部以编制实名制公开,公开各类编制2088名(行政编制1958名(含公安编制控制数243名),工勤编制90名,自定编制(公安自定编制)40名),各类人员2246人,其中在职2109人(含实改非133人,工勤人员48人),其他岗位(离岗退养)137人,单位和人员编制公开率均为100%

2、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25个(含蒋湖农场、白茅湖农场),公开事业编制368名,人员408人,其中在职358人,其他岗位(离岗退养)50人。全部以编制实名制公开,公开率100%

3、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319个,公开各类编制20156名,各类人员21165人,其中在职19929人,其他岗位(离岗退养、停薪留职等)1236人。其中以编制实名制公开单位313个,实名制公开率98%

4、乡、镇、办机关行政机构25个,公开各类编制982名,各类人员1088人,其中在职887人(含聘用工勤人员25人),其他岗位(离岗退养)201人。全部以编制实名制公开,单位和人员公开率均为100%

5、乡、镇、办所属事业单位25个,公开事业编制383名,各类人员692人,其中在职377人,其他岗位315人(离岗退养174人,改革分流人员141人)。全部以实名制公开,公开率100%

三、机构编制和人员数据与2007年底比较及实行编制卡证管理情况

行政机关:市直行政机关与2007年底数据相比,根据上级有关精神,核定的行政编制总数2890名含增加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专项编制20名,不含未分解行政编制53名。实有人员总数减少66人属正常退休。

事业单位:与2007年底数据相比,编制总数未变,实有人员减少120人属正常退休。

关于实行编制卡证号管理。我市目前只对乡镇机关和乡镇事业单位及教育部门所有事业单位进行了编制卡证号管理。

四、推行编制实名制,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通过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了机构编制管理,目前对全市乡镇办事处机关、财政所、教育系统人员实行了“一人一编一卡”,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将行政事业编制、机构设置、人员结构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予以公开,将编制号、档案号、身份证号、工资发放号同时锁定在财政供养名单上,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公开透明。进一步完善了机构编制与财政预算约束机制,明确规定只有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范围和领导职数内,组织部门才能调配干部,人事部门才能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核拨经费;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定,任何部门无权超编、超职数任用、调配、录用财政供养人员;凡进入财政供养序列单位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出现空缺的前提下,通过统一、公开考试录用。

2001年以来,我市分别进行了合并乡镇、撤销管理区,市直党政机关改革,乡镇综合配套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等多项行政体制和机构改革。通过改革,目前财政供养系数为1.47%。达到了省里下达我市的控制目标。

天门市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天门市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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