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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业务科室凡办理与群众利益相关地编制业务,在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的情况下,有关编制法规和政策,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办事依据、条件、收费标准、程序、时限要求和结果等予以公开。 二、办公室工作人员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坚持仪表端庄,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积极为基层单位,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对来人来访热情接待,杜绝“四难”现象,耐心细致地宣传、解释党和国家的编制政策。 三、严格执行编制部门廉政建设若干规定,进一步严肃编制工作纪律,欢迎各界群众监督,保证编制工作公平、公正。 四、认真履行编制部门的工作职责,切实转变职能,坚决杜绝办事拖拉,互相推诿等现象。 五、严格执行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度和规定,坚持依照法规、政策、原则和规定办事。 六、坚持“限时办结”制,凡不需提交会议研讨论的属于政策范围内,正常的业务且材料齐全的事项,按工作程序及有关规定及时给予办理,做到即时即办;凡需提交会议研究决定或报分管领导审批的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科受理材料后,按程序报批,并在规定办理时限内给予办理或反馈。 七、坚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收费标准统一收费,决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及扩大收费范围。 八、凡举报编办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人和事,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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