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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办财政所实施政府预决算
与专项资金公开工作方案
一、文件依据
1、《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财预[2010]31号)。
2、《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基层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的意见》(财预[2011]27号)。
3、《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62号)。
4、省公开办《关于全省2011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发[2011]1号。
5、《仙桃市财政局关于部门预算与财政专项支出预算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仙财发[2011]96号。
二、公开内容
1、乡镇政府总预、决算。
2、财政专项资金:重点公开财政专项支出的政策、资金来源(按比例或数额)、发放标准、发放形式等,并突出到人(户)到项目的分配结果。目前按照财政部要求暂公开农作物良种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资金。市财政局将根据上级要求制订年度财政资金公开目录。
三、公开方式
通过镇办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增加“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两个子栏目。
“财政预决算”栏目下,按年度公开本级财政预决算,具体表格可以用表格形式直接显示,也可以用也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
“财政专项资金”栏目下,按项目名称以列表形式列出公开的资金项目。资金项目下再列出公开该资金的政策文件和管理规定,分配与拨付依据以及倒人(户)到项目的明细,通过报纸和公开栏、公告牌等其他方进行了公开的,以图片加文字的形式进行报道。具体表格可以用表格形式直接显示,也可以用也可以使用电子表格文档以附件形式上传。文件类的政策法规和管理规定要求,其发文单位、文号等内容要完整,能用图片形式显示的尽量用图片显示,不用图片显示也可用网页文字显示。
四、工作要求
1、乡镇政府总预决算与财政专项资金在当地政府门户网站上网公开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各财政所要提高认识,向政府领导汇报,并与政府网站管理员联系,向管理员提供相关公开资料与数据,在一季度以前完成2011年度政府预算与财政专项资金上网公开工作。
2、各财政所要建立财政事项上网公开审批制度(财政事项上网公开审批表附后),对公开的数据资料要严格审查,实际发放数、上网公开数、上报市局数相符。各财政所要加强宣传,引导群众上网查询与监督,要加强对网民反馈意见的关注,做好网上咨询投诉的答复处理。
3、阶段性突击完成在政府门户网站的公开后,政府预决算与专项资金公开要步入常态化。各财政所要及时公开相关财政资金,并向局公开办报送工作动态与信息。公开办将定期通报各所公开结果,并纳入年度工作责任制结账,与政务公开工作经费及稿酬结算挂钩。
附:财政资金上网审批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财政资金上网公开审批表
编号:(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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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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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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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开
依
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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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办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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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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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所
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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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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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领导
审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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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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