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咨询投诉答复处理程序
1、收集整理网上咨询、建议和投诉;
2、登记人员按时间顺序逐项登记编号;
3、填写“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咨询投诉回复处理单”,
4、属直办类诉求的由相关职能科(室)提出答复和处理意见;
5、需要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诉求,报送市信访局作为转办件,批转到相关部门或单位提出答复和处理意见;
6、分管领导审核签批意见;
7、主要领导审核签批意见,重要问题需报经市领导审核签批意见;
8、信息录入人员按审批意见上网公开。
联系电话:3221168 联系人:田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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