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服务承诺


 
 
 
一、加强学习培训,系统学习《行政许可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以及上级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改进工作作风,建立基层联系点制度和调查研究制度,在全办推行上门服务、微笑服务,诚信服务和公正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实行工作限时制,在处理机构编制函件时,对有明确政策规定,本办可以处理的,七日之内予以答复;需请示编委领导的,十五日之内予以答复;需提请市编委讨论的,待编委研究决定后及时答复。
四、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坚持和完善编制证书管理制度,编内进入结构控制制度,机构编制公示和网络查询制度,以及机构编制违规处罚制度。
五、加大机构编制督查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机构编情况定期进行督查,每年的督查面不少于市直一级单位和镇(办)的五分之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超编进人、违规设置机构、超职能执法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跟踪督办。
社会监督电话:3491132
 
联系电话:3221168 联系人:田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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