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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鄂财编办发[2008]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各项救灾重建资金的落实和管理,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要紧紧围绕救灾重建工作,扩大宣传,将国家关于救灾、救济和重建等资金的分配使用情况、发放政策和管理办法迅速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让广大受灾群众及时了解国家有关政策,积极投入到灾后重建工作中去。同时,各地要继续做好咨询投诉处理、政务信息更新、专项资金公开等各项日常工作;对未公开的2007年度资金,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网公开;对2007年度资金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更新有关资料。
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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