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农业、农民、农村抵御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风险的能力,构建全县农业支持保护体系,统筹城乡协调发展,我县制定六项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县政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策性“三农”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抽专人组成水稻、农房保险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实施。 二是切实落实保费。县财政落实应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按照“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保单结算,据实补贴”的办法,以经办保险机构定期将签订保单及农户已缴清保费按险种报农业、民政部门审核认可为依据,在十个工作日内拨付应由财政承担的保险补贴资金,会同审计、监察部门加强资金鉴管,确保政策性“在农”保险真正惠及“三农”。 三是明确经办机构。人保财险来凤支公司承办2008年来凤政策性水稻和农房保险。 四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人保财险来凤支公司对政策性“三农”保费收入进行独立核算,并按保险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立风险基金,一方面通过合适方式反哺农户,另一方面用于弥补出现大灾时理赔资金不足。 五是严肃保险工作纪律。 六是做好宣传发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重要意义、政策内容,做到家喻户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