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盘活了部分单位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的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产经营收益293085元,资产处置收益180000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明确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和有偿使用制度,进一步理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加大资产监管力度,确保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未经报批随意处置、不按规定程序对外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等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理。 三是加快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推进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管理。 四是细化国有资产处置程序,从单纯的“单位申请,中介评估,国资核准或备案”,转为 “单位申请,中介评估,国资审批,国资监督拍卖”的管理模式,实现了国有资产处置公开化、社会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