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程序
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提交所填写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3、查验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4、对材料齐全并符合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
5、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
四、核准
6、对提交的材料审查后,作出年检合格或不合格的决定。
7、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作出合格标记,其证书有效期延续至下一年度年检的截止日期。
8、缴纳公告费用。
五、公告
9、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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