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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工作程序
一、申请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备案)申请书》。
2、提交所填写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二、受理
3、查验申请注销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4、对材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以受理。
三、审查
5、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审核、检查。
四、核准
6、对申请注销登记的事业单位作出核准注销登记(备案)或者不予注销登记(备案)的决定。
五、收缴证书和印章
7、对核准注销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收缴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印章等,并通知其开户银行和有关部门。
六、公告
8、公告核准注销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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