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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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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
- 1、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和有关资料。
- 2、提交所填表格和其他应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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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理
- 3、查验申请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填写是否准确、清楚。
- 4、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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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查
- 5、对受理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或予以驳回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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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准
- 6、对审查的设立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以核准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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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证
- 7、颁发《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8、缴纳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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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告
- 9、公告核准设立登记(备案)的事业单位法人的有关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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