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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月用款计划表的编报和审批程序
- 财政性资金用款计划是财政预算支出活动中一定时期的执行方案和预算执行计划,它是以部门预算为依据,按照支出性质和项目进度测算编制的。预算单位分月用款计划是预算单位根据批准的部门预算结合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预计可能需要开支的月度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 (一)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的种类
- 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按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方式分为财政直接支付计划和财政授权支付计划,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是核定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的重要依据。
- 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按财政性资金的性质可分为预算内分月用款计划和预算外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由于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管理方式存在差异,对于预算单位来说又是两个不同资金来源渠道,在编制用款计划时必须分开编制。
- (二)、财政性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编报的原则
- 1、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和项目进度、非税收入征收计划执行情况科学编制。
- 2、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应按照省财政厅制定的统一格式编制,各栏要填制准确,不得遗漏和删除。
- 3、预算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按照2006年政府收支科目编制到款级科目。
- 4、基本支出分月用款计划按照均衡使用原则编制,专项项目支出按项目实施的进度编制,并分别按资金性质填报在预算内分月用款计划和预算外分月用款计划表中。
- 5、预算内、外分月用款计划都包括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两部分。
- 6、如果支出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工程采购、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则要同时编制《预算单位分月政府采购计划表》报政府采购办审核。
- (三)分月用款计划表的编审程序
- 资金分月用款计划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定的项目和内容填写,以便于计划的汇总和执行。
- 1、预算单位编制和申报分月用款计划
- 预算单位依据预算控制数和部门批复数进行编制,预算内分月用款计划表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纸质一式三份)报送县财政局各业务股室。预算内资金用款计划报财政局归口管理的业务股室,由各业务股室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于当月5日前报业务股室,先经业务股室审核部门预算指标后报预算外资金管理局,由预算外资金管理局审核后交由各业务股室录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预算外分月用款计划收入以上月末的收入累计数为基数。分月用款计划表,原则上一个月只报一次。
- 2、县财政局审核和下达分月用款计划
- 财政局各业务股室根据部门预算和项目实施进度,以及单位实际工作的需要对各单位的用款计划进行审核,并提出具体的审核意见,交由领导签批后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的预算内用款计划(含盖章的纸质用款计划一份)传送到国库股,国库股根据各业务股室和政府采购办的审核意见,结合国库存款的情况、专项资金存款情况和非税收入进度,研究确定各单位的分月用款计划数,并于每月的30日前将下月的用款计划审核并下达到各单位(核算中心)和国库收付中心,国库收付中心、核算中心根据审核下达的用款计划和支付方式办理支付业务。预算外的计划录入、审核和下达相应推迟10天
- (四)、资金分月用款计划表的编制方法
- 预算单位编码不要求单位填写;一级预算单位处须加盖单位公章;预算科目是按年初部门预算下达的预算科目来填列,不清楚的可以看本单位的2006年部门预算;预算项目分公用支出、人员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三部分;财政直接支付数按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确定总额,分别按工资支出、工程采购、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类型填写;财政授权支付数按预算控制数和部门预算确定额度确定的。
- 该表中,财政直接支出小计=工程采购+工资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 本月用款计划额度=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
- 本月计划合计数=基本支出小计+项目支出小计。
-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填制方法基本一样,只是项目支出的用款计划在审批环节上须附分管县长和财贸县长的签批的报告作为分月用款计划的附件。项目支出要按部门预算确定的项目名称填写,以做到专款专用。
- 基层预算单位将本单位用款计划审核上报至一级预算单位汇总,然后由一级预算单位填制《财政资金分月用款计划汇总表》报财政局。汇总表按科目分基层单位逐项列表汇总。
- ※需说明事项:年度预算执行中发生预算追加追减等调整变化,预算单位应该在收到预算调整文件后,按以上程序的要求对调整的预算编制分月用款计划。
- 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预算单位收回的往来资金和资金手册上的资金使用今年暂按原渠道执行,使用实有资金账户资金不需报送分月用款计划,资金原则上只出不进,资金用完后,按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要求进行。单位往来资金包括进入预算外财政专户但属于单位往来性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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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程序
- 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都是在计划已经由国库股下达的前提下执行的,也就是说分月用款计划是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前提。
- 在填制《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书》时应严格区分预算内和预算外资金性质;两种不同性质的资金不能填在同一申请书上;收款人的开户银行名称应填写全称并含有明显的地域标志,银行账号不能只填写账号后面的几位号码应为所有的号码;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书及其支持的文件应真实、合法,如有不实,该单位必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付款责任。
- 《支付申请书》中预算项目分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在申请书里一定要填写清楚,如果有几个项目支出的还需注明什么项目。预算科目和分月用款计划一样,但有项级的要到项级。直接支付类型分为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
- 基层预算位需使用财政资金时,需填报《财政直接申请书》和《财政授权申请书》履行签字盖章等必要手续后报一级预算单位申请用款。考虑到实际情况,也可由基层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持有一级预算单位盖章确认的《支付申请书》和相关支付凭证到核算中心和国库支付中心申请用款。
- (一)财政直接支付
-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部门开具支付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直接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收款人(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即不再通过预算单位转拨.
- 财政直接支付的范围: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用于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 、物品服务购买支出,上级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和其他具有特定用途项目的支出。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费、宣政办发2004(42)号文件,即宣恩县2005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内的工程采购及物品服务采购。
- 财政直接支付采用银行转账结算方式实现支付,即通过财政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办理转账支付,并由代理银行通过银行清算系统与人民银行国库或预算外资金专户代理银行进行资金清算。
- 财政直接支付工资支出中需要代扣各种款项的,在填写直接支付申请书的时候,分别根据代扣款项(包括个人所得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填列不同的收款人并划入相关账户。
- 《财政直接申请书》一式三份,第一联作申请录入依据、第二联审核后交国库收付中心作生效依据、第三联单位留存。
- (二)、财政授权支付
-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县财政局授权,在财政局授权用款额度内,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有关账户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 财政授权支付适用于未纳入直接支付工程采购支出。物品、服务采购支出管理的购买支出和零星支出。
- 财政授权支付,包括转账支付和现金支付等结算方式。预算单位支用财政授权额度即用款时,在财政授权支付累计额度内办齐报账的相关手续,自行开具《财政授权支付凭证》提交代理银行办理支付业务,支付凭证要填写完整、清楚、印章齐全、不得涂改。根据我县实际情况,除教育经费管理中心的其他单位因为没有和国库集中支付联网,不能在本单位办理授权支付业务,也没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由核算中心代为办理,共用一个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加盖宣恩县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对各预算单位开设的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印签
- 预算单位从银行支取现金时,必须从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中提取,并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报账会计支取现金还应在核定的备用金限额内。在填写收款人信息时,如为转账支付,一定要保证收款人账号、开户银行、收款人全称的准确性。为现金支付时,只需填写收款人姓名和开户银行即可。
- 《财政授权支付申请书》一式三份,第一联作申请录入依据、第二联审核后作单位记账附件、第三联单位留存。
- (三)退款的办理
- 不论是财政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资金,因支付凭证填写错误而在支付前退票的,由预算单位核实后重新签发支付令通知代理银行办理支付手续。支付的资金由代理银行支付后,因收款人的账户或账号填写错误等原因而发生资金退回财政零余额账户和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代理银行将分资金性质将资金退回国库单一账户再重新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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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拨付方式
- 2005年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的调拨,今年采用实拨的方式。由预算单位提出申请(统一格式)由业务股室和领导审核签批后交国库股,以实拨的方式拨付到国库收付中心实有资金账户。支出时由核算中心相应柜组开出付款通知单交国库收付中心实有资金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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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财政局国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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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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