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东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答疑及更改处理程序


 

巴东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答疑及更改处理程序

 

一、     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处理程序

1、政务公开办公室指定专人每天登录“巴东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检查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内容,将新增的内容进行摘抄记录,一件一记,负责填好“记录时间、记录人、咨询投诉建议的内容”,并交给办公室负责人。

2、办公室负责人根据内容签署意见,并确定拟交办单位。重大问题送请领导审定签署意见。

3、政务公开办公室通知相关单位信息管理员领取处理笺。

4、责任单位进行调查处理经责任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单位留存一份,将原件送政务公开办公室。

一般问题在7个工作日内将答复结果送政务公开办公室,对比较复杂的在15个工作日交答复结果送政务公开办公室。

5、政务公开办公室对答复进行审定,认为巳答复清楚的,在网上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答复。

二、网上公开内容需要更改的处理程序

已经在网上进行公开的内容,若发现有错误需要更改的,由信息管理员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领取更改表(或在巴东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下载表样),如实填好需要更改的内容,交归口单位(编办或财政局各科室)的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管理人员进行更改。

三、     其他形式的处理程序

网上咨询、投诉、建议以外通过其他方式来访的,如:来访、电话、传真、信件等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网上公开内容的各主管部门能答复的直接答复,不能答复的由各信息管理员负责记录汇总后传真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集中答复。

传真号:0718——4334659

附件1: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咨询投诉建议处理笺处理笺.xls

附件2: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信息更改呈报表公开信息更改呈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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