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年检)的工作程序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年检)的工作程序
  
  1、自查
  事业单位应在规定的报送年度报告的时间之前,到登记管理机关领取空白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年度报告书》规定的事项,进行全面的自我检查。
  2、填报
  事业单位在自查基础上,按照有关规定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将填写好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连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及其他有关材料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3、审查
  4、做出结论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