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票据管理程序


 

建始县票据管理程序

 

票据的种类

1、中小学专用收据;2、大中专学校专用收据;3、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4、医院门诊收据(电脑、手工);5、医院住院收据(电脑、手工);6、土地使用证工本费收据;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银行代收专用);8、环境卫生定额票据;9、房屋维修基金专用收据;10、社会抚养费专用收据;11、诉讼费缴款通知书;12、诉讼费退款通知书;13、动物检疫专用定额票据;14、交警专用收费收据;15、罚没定额票据;16、罚没收入专用票据;17、没收物质专用票据;18、防汛费定额专用票据;19、暂扣款物专用票据;20、行政事业性内部收款收据;21、接受救灾捐赠物凭单;22、公益事业接受捐赠统一收据。

票据管理

1、领用票据由具有执法资格的部门或单位(含乡镇)持收费许可证到财政部门登记并办理票据购领证后,凭证购领。

2、对财政票据实行“领用申报、存量控制、限量发行、规范填开、足额入库、票款同步”。

3、交旧领新程序由执法部门或单位将票据封面填写清楚,加盖印章后,交财政票据稽核员对票据是否完整、填写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收取资金是否全额上交财政专户等情况进行核查后,填写交旧领新通知单,财政票据管理员凭通知单发票。

4、对擅自印制票据、伪造、变造票据的、私自转让、出借,未按规定申领、使用、核销的行为,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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