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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总体情况
恩施市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地处武陵山区腹地,为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首府所在地,是全州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全市国土面积3976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171个行政村35个居委会,总人口79.29万,以土家、苗、侗族等为主的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38.49%。
一、机构编制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
1、行政机构63个
(1)党委机关9个:市委工作机构8个,议事协调机构1个。
(2)政府机关28个:政府工作机构27个(不含市监察局),部门管理机构1个。
(3)市人大机关1个。
(4)市政协机关1个。
(5)群团机构6个。
(6)法院、检察院各1个。
(7)乡镇机关16个。
另外,市人大常委会下设1个办公室、6个工作委员会;市政协下设1个办公室、5个专委会。共计13个行政机构未含在63个行政机构个数中,但政务公开网上作为行政单位公布。
2、事业机构404个。
⑴党委政府直属事业单位9个。
⑵市直主管部门延伸管理的乡镇事业单位48个。其中:乡镇卫生院16个、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16个、乡镇林业管理站16个。
⑶乡镇直属事业单位17个。
⑷其他事业单位330个(其中教育系统事业单位187个)
(二)人员编制情况
1、编制核定情况
(1)行政编制:我市行政编制为2201名。其中:市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606名;乡镇行政编制863名;政法专项编制732名(公安 453名、检察院87 名、法院136名、司法56名)。
(2)工勤编制:市直党政群机关共核定工勤编制89名(含公安局工勤编制14名)。
(3)事业编制:全市核定事业编制9463名。
2、实有人员情况
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共12373名。
(1)市直党政群机关实有人员681人(含工勤人员75人)。
(2)政法机关实有人员720人。其中:公安462 人(含工勤人员14人)、司法54人、法院122人、检察院82人。
(3)乡镇机关实有人员1079人(省定编制704人、过渡编制148人、选调生50人、工勤转制人员99人、落岗公务员69人、内部退养9人)。
(4)事业单位实有人员9893人(直属事业机构150人、部门所属事业机构9404人、乡镇事业机构339人)。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情况
(一)机构公开情况
1、行政机构已公开63 个,公开率达到100%。
2、事业机构已公开396个,公开率达到98.02%。另外8个事业单位因转制原因已向省编委申请暂不上网公开。
(二)编制公开情况
1、公开行政编制2201名。其中:市直党政群机关行政编制606名;乡镇机关行政编制863名;政法专项编制732 名(公安453名、检察院87名、法院136名、司法56名)。
2、公开工勤编制89名。
3、公开事业编制9463名 (政府直属事业机构162名,部门所属事业机构9027名,乡镇事业机构274名)。
(三)实有人员公开情况
全市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实有人员共12373人,已公开11583人,公开率达到93.62%。
1、市直党政群机关606人、工勤75人,已100%公开。
2、政法机关720人(含工勤14人),已100%公开。
3、乡镇机关1079人(含落岗、退养、原转制工勤等人员),已100%公开。
4、事业单位人员已公开9103人,公开率达到92.02%。
三、与2007年度年报相比较
1、新增事业单位1个:恩施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站。
2、注销事业单位1个:恩施市农业种子站
3、实有人数与2007年度统计年报比较少64人。主要原因:退休、调出、辞职等因素。
四、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情况说明
2002年底,全市实有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数11463人,按州下达我市1.4%的财政供养系数控制目标,需压缩精减706人;截止2008年12月,全市实有财政供养在职在编人员10781人(不含自收自支人员),超财政供养控制目标24人。
五、推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的主要做法
为确保公开质量,我们在实践中做到“五个坚持”:一是坚持审核程序,确保公开信息资料真实准确。采取“两核对、两公示、三审核”的办法,去伪存真,杜绝漏报错报或弄虚作假。二是坚持统一政策,确保公平公正。对全市编制政务公开的具体承办人采取多种形式,适时进行业务培训,从政策层面和技术层面进行统一讲解和辅导,做到口径一致。三是坚持实名公开,保证各类在编人员身份的认定有凭有据。各类编制都严格定编定岗到人,编制类别清晰,100%以实名制方式上网公开。四是坚持全面公开,不留死角。应予公开的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及其在编人员全部公开。五是坚持便民利民,不流形式,有利群众知情和查询。机构编制部门严格把关、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强化制度建设,创新长效管理机制
近几年,我市对使用编制进行了严格的管理,严格控制了人员进口。
一是认真执行新进人员指标审批制度。从2003年起,全州实行县市使用编制新进人员年度指标由州编委审批下达的制度,确保新进人员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
二是严格执行“三个一”审批制度。凡是机构编制事宜,一律实行编委“一家”研究、编委主任“一支笔”审批、编制部门“一家”承办行文的“三个一”审批制度,从机制上规范了机构编制工作。
三是从制度上严格控制人员“进口”。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财政供养系数控制工作的通知》(恩市办发[2006]25号),文件中对编制管理作出了严格规定。对于行政机关新进人员,超编单位冻结进人;行政机关总体有空缺的,也只能在有空编的单位调任领导干部,新进人员必须在州编委审批下达的年度指标内安排。除公开招考外,不得调无公务员身份的人员进行政机关;在有编制余额前提下调无公务员身份的干部任行政机关领导的,必须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使用事业编制新进人员也是在州编委下达的年度新进人员指标内安排,实行“凡进必考”。对于外县市调入人员,从紧从严控制,除引进专业人才、特殊人才之外,原则上不从外县市调入。
七、主要成效
(一)推动了编制实名制的落实。从2001年机构改革开始,我市推行编制实名制的管理办法,编制数核到单位人头,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管理。经过几年的发展,全市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都落实了编制实名制,在编制政务公开的推动下,我市编制实名制率达100%。
(二)提高了机构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实行网上公开以后,为广大干部群众对机构编制工作进行监督创造了条件,促进我们严格自我要求,努力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准确度,对网上以及电话等渠道反映的意见和建议,我们按照反馈和网上回复制度,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今年以来,共回复网上意见和建议8条。
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附: 机构编制总体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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