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英山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首页 政务公开新闻 |  财政政务 |  编制政务 |  财政专项资金 |  人员编制情况 |  公告 | 
 

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对市直机关行政编制实行弹性管理的通知


 

恩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关于对市直机关行政编制实行弹性管理的

通    知

 

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办、局及各人民团体党组()

长期以来,我市机关行政编制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管理,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各单位职能相应发生了一些变化,造成机关行政编制数与其承担的职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平衡,加上其他因素,导致部分单位超编,部分单位又有编制缺额。通过2005年的整改工作,目前,市直机关整体上做到了不超编,但就部分单位而言,仍然存在超编的问题。根据公务员登记及编制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按照恩施州机编发[2006]40号文件规定,决定对市直机关行政编制实行弹性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市直机关行政编制整体不超编的前提下,实行按实有人数(不含2001年地方党政机构改革时确定的分流人员,下同)核定机关行政编制的弹性管理办法。减少人员时,减少行政编制数;经批准进人的同时,增加行政编制数。既做到市直机关整体不超编,同时做到机关单位人员不超编。

二、对原核定的各单位的行政编制数,既进行档案封存,同时又继续作为单位进人的前提条件。凡单位实有人数,没有精简到原核定行政编制数之内的,编委办公室不得受理单位申请使用编制的报告;必须将实有人数精简压缩到原核定行政编制数内,并出现空缺后,再研究使用新进人员编制。

三、在研究配备科级领导干部时,应在行政编制空缺数额内予以安排。

四、对行政编制实行弹性管理后,必须继续贯彻执行州委、州政府和州编委关于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一人一编一卡的制度,杜绝混编混岗和借用人员。

 

 

 

OO六年十一月十日    

 

 

 

 
联系电话:财政 8212962 编办 8238571
恩施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