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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查询点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地发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免费查询点的作用,方便群众咨询、查询、投诉,进一步推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08年上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8]8号文件)的有关精神,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六)各乡镇办事处财经所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应公开的专项资金基础信息及时报送到财政局主管科室,做到数据准确,资料清晰,每出现一起报送不及时或不准确的扣2分。
二、考核方法。以省、市检查组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各免费查询点暗查暗访情况,以及市检查组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情况为依据,年底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合格,60-74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考评情况将采用上网、简报、专题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并作为激励性转移支付的依据。
广水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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