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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库集中支付软件将从今年元月13日正式启动运行,为保证各项支付业务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用款计划申报、审核和批复的问题
1、从2006年元月份开始,各预算单位要按照随财发〔2005〕22号文件要求,向财政局各业务科室申报资金支付分月(或按季分月)用款计划,各科室要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对用款计划进行审核、批复和下达到各预算单位。2月份的用款计划要求与元月份一同申报,3月份的用款计划要求在2月20?25日前申报完毕,4月份以后的用款计划以此类推。
2、已开通国库联网的单位,从网上进行申报;没有开通国库联网的单位,从其主管部门或财政业务科室进行申报。
3、在用款计划申报、审核和批复过程中,要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和政府采购预算,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必须要有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函号,业务科室要对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对特殊情况(改变资金用途的)必须由预算单位另附文字说明。
4、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将单位的用款计划审核完毕,并发送给国库科,国库科在每月30日前将次月的用款计划批复下达到各单位(包括会计核算中心)。
5、各单位需要注意的是,本月不能使用下月的用款计划,但本月的计划余额可在下月结转使用。
二、关于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凭证审核和传递的问题
1、预算单位办理直接支付时,先从网上打印用款申请书并加盖本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员印章,连同原始发票及附件送会计核算中心审核盖章后,到国库支付中心办理拨款手续。政府采购支出,必须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的确认函号,并与政府采购管理系统的计划函号相核对。
2、预算单位办理授权支付时,直接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办理拨款手续。
3、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的银行回单,由代理银行于次日送国库支付中心,国库支付中心核准登记后,连同直接支付用款申请和附件每天向会计核算中心移交一次,以便及时记账。
4、为加强对财政资金支出的监督管理,财政局各业务科室对已批复的用款计划可实施全部或部分冻结。拨付时,根据预算单位及项目支出的实际需要解冻或部分解冻用款计划。
三、关于会计核算中心账务处理问题
为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2006年会计核算中心的账务科目设置将作一些调整,将各单位的财政预算指标(包括预算内、预算外、其他资金及专户资金)和预算外预留调控基金全部反映到账本上来,使预算单位拿到月报表后对整个收支情况能够一目了然。
1、会计核算中心收到预算指标时(以行政单位为例):
借:应收国库存款??预算内存款
预算外存款
其他存款
贷:拨入经费??预算内资金
预算外资金
其他收入(暂存款)
2、每月预留调控基金时:
借:预留调控基金
贷:暂存款??预算外调控
半年或年终扣缴调控基金后,做相反会计分录:
借:暂存款??预算外调控
贷:预留调控基金
预留调控基金扣缴后有余额的记入预算外存款:
借:暂存款??预算外调控
贷:预留调控基金
借:应收国库存款??预算外存款
贷:拨入经费??预算外收入
四、关于数据查询的问题
新的国库库支付系统运行后,原系统的指标余额(包括会计核算中心授权支付余额)全部转入新系统,但老系统继续保持运行,并继续由会计核算中心用于各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核算。各单位需要查询本单位的账务、凭证、收支报表等数据时,应打开老系统进行查询;需要办理计划申报、直接支付申请、查询2006年的财政预算指标时,应打开新的国库支付系统和查询系统(地址:10.16.223.11:7010)进行相关操作。
五、关于建立预算执行报告分析制度问题
国库科每月对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向局领导报送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表。报表反映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指标及指标剩余情况;用款计划批复情况;直接支付与授权支付的占比情况。
六、关于业务培训问题
在新版国库集中支付软件正式运行前后,国库科将对预算单位和会计核算中心及各科室分批组织培训。
二○○六年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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