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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财政局文件
随财发〔2005〕22号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改进和简化
财政业务办理程序实施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改进和简化财政业务办理程序的实施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关于进一步改进和简化
财政业务办理程序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预算单位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高资金入库对账和指标登录速度,方便单位用款
国库科对预算单位缴库的非税收入,每天与代理收款银行进行对账,核准预算单位缴入国库的预算外资金和其他资金,于次日上午将单位缴款明细提供给预算科登录指标,保证预算单位及时用款。
二、实行资金支付用款计划审批制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环节
(一)凡列入本级支出的财政性资金,预算单位根据资金性质分别编制预算内、预算外、专项资金(专户)、其他资金用款计划。其中:工资性支出、政府采购支出和项目支出,编制财政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公用经费中除政府采购以外的支出,编制财政授权支付用款计划。
(二)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实际用款需要,通过网络或纸质向对口业务科室报送,业务科室根据年初部门预算进行审核,国库科汇总报请局领导审批后,向预算单位批复用款计划。公用经费额度5万元以内的一次性报批;5—10万元的分上下半年两次报批;10万元以上的按月报批。项目支出(包括政府采购计划)分季度报批。批复用款计划应在预算单位上报后的两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三)批复的授权支付用款计划,预算单位直接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科室不再开具拨款单和审核原始票据。批复的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工资性支出由国库收付中心直接打入银行个人工资账户;政府采购和项目支出由预算单位(或委托会计核算中心)提供直接支付的相关资料及具体用款申请,国库收付中心审核后,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个人账户。
三、改进会计核算中心账务处理办法
为全面真实反映预算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改单一的收付实现制为收付实现制与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记账方法。
(一)增设年初预算指标科目,用于反映全年预算指标增减变化情况。预算科应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预算单位的详细预算指标登录情况和记账通知。
(二)增设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用于反映全年预算单位收取的各项预算外收入情况。预算科每月应向会计核算中心提供预算单位的各项预算外收入详细指标登录情况和记账通知。
四、加快国库信息网络系统建设
扩大预算单位联网面,将一级预算单位和业务量较大的二级预算单位全部联网,以便预算单位通过网络查询预算指标、收入缴库和账务收支情况。增强网络服务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办理财政业务、上传下载有关数据和文件。加强业务培训和辅导,帮助单位财务和信息人员提高信息系统操作和维护技能。改进国库集中收付信息管理系统,今年内将更新软件版本,实现功能提档升级。
五、规范国库代理银行服务
国库科要与代理银行重新签订代理协议,修订和完善业务规范,确保代理服务内容规范到位。同时,增加一至二个国库代理支付银行窗口,方便单位取款和办理转款手续。
主题词:财政业务 实施办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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