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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财发〔2008〕3号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随州市财政政务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和市领导要求扩大信息量,提高公开率的批示精神,制订《随州市财政政务公开实施细则》,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八年四月七日
随州市财政政务公开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当前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8〕5号),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公开项目
(一)财政专项资金
1、教科文类: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公用经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校舍维修资金、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寄宿生生活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补助资金、农村文化设施建设资金、农村适龄青年婚前体检资金。责任领导:胡成泽;责任单位:教科文科。
2、农业类:良种补贴资金、粮食主产区农业技术推广补助资金、沼气推广和改厕所补助资金、扶贫专项资金、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农机购机补贴资金、老区建设资金、农村改水资金、农村综合改革以钱养事资金、省定重点贫困村补助资金、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扶持烟叶生产补助资金、优势农产品板块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林业产业建设资金、河道堤防水库除险及汛前准备补助资金、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及小水电燃料生态保护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兴林灭螺专项资金、四湖流域治理、能繁母猪补贴资金、测土配方施肥、水产大县建设扶持资金、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帮扶专项、现代烟草农业试点配套、小型水库溢洪道开挖、林改工作经费、低产林改造、国有农场发展资金、农业生产救雪灾资金、林业救灾补助资金。责任领导:冯立斌、徐国华;责任单位:农业科。
3、预算类:村组组织支出补助资金。责任领导:胡成泽;责任单位:预算科。
4、农发类: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资金。责任领导:冯立斌;责任单位:农发办。
5、商贸类:粮食直接补贴资金、柴油化肥综合直补资金、粮油精深加工贴息资金、退耕还林粮食补助资金、双百市场工程建设资金、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补助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责任领导:冯立斌;责任单位:商贸科。
6、社保类:晚血病人补助资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农村“五保户”供养资金、农村低保资金、农村分散供养孤儿救助资金、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资金、农村危房户改造及灾后重建资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资金、国办(城市)福利院补助资金。责任领导:胡成泽;责任单位:社保科。
7、经建类:百镇千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耕地占补联合开发复垦资金、环保项目建设资金、环保监察监测能力建设资金、抗雪防冻保畅通交通专项资金。责任领导:吴波、郭自贵;责任单位:经济建设科。
(二)转移支付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粮食风险基金配套、公检法司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农村义务教育政策性转移支付资金、取消农业税及除烟叶外特产税转移支付资金、革命老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财力补助资金。责任领导:胡成泽;责任单位:预算科。
(三)部门预算。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部公开。责任领导:胡成泽;责任单位:预算科。
二、公开内容
(一)资金分配政策、管理制度和分配办法。凡是列入公开目录的财政专项资金和转移支付资金,无论是中央、省级财政安排的,还是市本级财政安排的,都必须公开资金的分配政策、管理制度和分配办法。
(二)资金分配过程和结果。到人(户)的财政资金要公开到人(户)的分配结果和享受人的具体地址,城镇要到门牌号、农村要到村组;到项目的资金要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情况和资金拨付的过程和结果。
(三)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要详细公开资金分配的文号,包括收文发文的文号和日期、资金拨付日期、资金结余情况等内容。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收入部分要公开财政拨款补助、预算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其他收入;支出部分要公开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
三、公开程序和方式
凡要求公开的内容,由责任科室(单位)报请分管领导审查,报送局财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预审,经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网上公开。在当年所列须公开的项目资金中,当年没有某项资金的,如上年度有,必须公开该项资金上年度分配情况,未经审查批准,任何科室(单位)不得擅自向社会公布。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政务公开工作,是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部署,事关民主理财、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各科室(单位)务必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扎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单位)财政政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扎实做好财政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科室(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应公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录入要全面、真实、及时、完整。如因公开更新信息不及时、不完整,甚至出现差错事故,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责任。
(三)务求取得实效。市财政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调查,加强督办,及时解决财政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各科室(单位)要认真处理群众的网上咨询、投诉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
主题词:财政 政务公开 实施细则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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