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机构办理办事程序


 
机构(内设机构)的设立、更名、合并、调整、撤销及确定机构规格程序
 
 
    ⑴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以上工作机构和人民团体以及正科事业单位设立程序:
    业务主管部门向编委写出专题报告——编委办公室提交编制委员会审议——编委、市委、市政府审定(特殊情况经编委主任、副主任审查后报市委审定)——报咸宁市委、市政府或咸宁市编委会及办公室审批——编办主任审核——编委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按权限报市委或市政府行文。
   
    ⑵副局级机构(含部办委内设机构)
    业务主管部门向编委写出专题报告——编制委员会审核——报市委常委会审批(特殊情况,直接报编委主任审批)——编办主任审核——编委主任、副主任审定签发——以编委会名义行文。
 
    ⑶市直机关的股级内设机构和股级事业单位
    业务主管部门向编委写出专题报告——编办起草文稿——编办主任审定签发——以编委会名义行文。
   
    ⑷机构的其它事项
    业务主管部门向编委写出专题报告——编办起草文稿——编办主任审定签发——以编委会名义行文。
 
财政政务联系电话:0715-5330912 联系人:汪孝文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编制政务联系电话:0715-5353197 联系人:熊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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