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业务流程


 

赤壁市住房公积金规集流程

 

一.   按照国务院350号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凡是在赤壁市范围内的国家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社会团体都必须按规定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   初始缴存的单位对在册干部职工按规定填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交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市办事处工作人员审核后,指定缴存银行和专户逐月缴存。

三.   续缴单位如有发生增加或减少情况,应及时准确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变更清册》。

四.   缴存形式有财政会计核算中心代扣代缴、单位到银行上门缴存两种,不论哪种缴存形式,缴交后都必须索取《住房公积金专用缴款书》,按联数分设说明记帐。

五.   住房公积金缴存银行专户后,当月由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记入个人帐户,向初始缴存者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续缴者自动进入了磁卡管理,凭磁卡可查询缴存情况和余额。

六.   单位补贴部分和个人缴存部分均不得低于工资的5%合计10%,最高不超过12%合计24%;经济条件好的单位可以按工资的2-3倍作为基数计算。


赤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申请贷款人具备条件

1、  具有本市长住城镇户口,个人和单位均按时足额缴存了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  具有合法的房地产权属证件抵押、有价证券质押。

3、  信誉良好,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二、贷款用途:只限于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

三、资料

1、  购房合同、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2、  本人身份证。

四、流程

收件——初审——领取《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调查复审批准——领取《住房贷款申请表》——回本单位盖章——中心审批——房产局办理抵押——中心签定合同开具委托贷款通知单——开户银行。

五、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两万,按住房公积金净存两逐年提高,期限不超过3年,利率按国家规定标准执行,等额还款发,每月还款。


赤壁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办理程序

 

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   条件:

1、  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交正常。

2、  在贷款到期的最后一个月,且个人余额能够还清本息。

(二)   资料:每月还款支付凭证(或已还款存折)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三)   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二、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及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交正常;

(二)资料:

1、  已领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屋产权证》(一年以内)

2、  尚未领取《房屋产权证》的需提供:

1)〈购房合同〉(一年以内)

2)首期付款收据

3)房产证的过户手续

3、本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三)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三、出境定居、调离本市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   条件: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至年月必须大于或等于提取人出离本单位之月。

(二)   资料:1、出境定居,需提供:(1)注销户口证明;(2)工资停发证明。

1、  调离本市需提供:(1)组织调动通知或文件;(2)调入单位出具的商调函;(3)调出单位出具工资停发证明。

2、  本人身份证。

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三)   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   资料:1、提取人死亡证明和身份证;2、代办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3、按照《继承法》有关规定办理,有遗嘱的到公证处公证后领取《公证书》

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二)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五、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   条件:1、提取人和所在单位的公积金缴交正常;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在一年以内的。

(二)   资料: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城市建设管理机关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个本人身份证。

(注:1、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三)   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六、离休、退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所需条件、资料及流程:

(一)条件:1、《离休证》或《退休证》及《居民身份证》。2、若配偶提取,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其他亲属提取,需提供单位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持以上资料到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赤壁办事处领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回所在单位盖章后再到领表处办理。

(三)流程:收件——初审——复审批准——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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