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现将我县有关种粮补贴政策进行公示:
一、粮食直接补贴、农资综合直接补贴政策
粮食直补是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2008年我县粮食直补资金总额87万元,与2007年同水平。综合直补是对种粮农民柴油、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增支补贴。2008年我县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899万元,比2007年增加77.3%。全县2007年水稻种植面积144991.2亩。
1、补贴品种:稻谷。
2、补贴对象: 2007年种植水稻的所有农户。
3、补贴依据: 2007年农户早、中、晚稻实际种植面积。
4、补贴标准:粮食直补6元/亩;综合直补62元/亩
二、发放时间要求
去冬,我县遭受了破坏性十分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农业和农村受灾严重。为了支持农民尽快恢复生产和灾后重建,县委、县政府要求各乡镇必须于2008年4月15日前将以上二项补贴款通过“一折通”直发农户。从4月16日起,广大农户可以带上“一折通”存折和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薄)到当地信用社查询、上折。
坚持科学发展观,深怀爱民之心,是我们财政工作者的基本要求。希望全县广大农民朋友对我们财政工作进行监督。若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先向所在乡镇财政所反映,如果财政所不受理或不处理、不回复,请再向县财政局反映。我们将严肃、认真对待。
县财政局监督举报电话:2394428 2060710
通山县财政局
2008 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