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审核备案登记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通知

隽办文[2006]38号
 
 
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审核备案登记制度
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人武部、县直各部、办、委、局: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领导职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办发[2005]37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意见》(鄂办发[2005]3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建立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审核备案登记制度,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要分别建立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审核备案登记档案,对职数职务调整、使用进行统一管理。
    二、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由组织、机构编制部门分别登记备案,上述职数出现空缺后,各单位要及时到组织、机构编制部门登记备案。
    三、党政群机关科员、办事员,事业单位正副股级干部,在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使用前,必须先报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备案,人事、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审核人员身份、单位编制和职数情况,不符合调整、使用规定的,不予审批。违反规定调整、使用的,由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部门宣布无效。
    四、组织部门在选配干部前,要根据机构编制部门的职数调整、使用审核情况审核各单位是否有空缺职数,没有空缺职数的,不接受单位呈报,不提交县委研究。各主管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调整、使用干部前,要根据人事、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身份、单位编制和职数审核情况决定是否调整、使用,不符合调整、使用规定的,不得调整使用。
    五、组织、人事部门在办理有关人员工作调动和职务工资晋升审批手续时,要根据领导职数职务调整、使用审核备案登记档案审查是否已审核备案,对未经审核备案的,不予办理工作调动和工资晋升手续。
    六、领导职务改任非领导职务在年龄上不搞“一刀切”,除本人自愿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2年的或因健康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外,由领导职务平级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应占非领导职务职数。
    七、要充分发挥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作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非领导职务人员的职责,并为他们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使担任非领导职务的干部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八、要加强对职数职务调整、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人事和机构编制部门要明确规定、严格审查各单位的领导职务职数和非领导职务职数,每年对各单位人员的职数职务调整、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对违反规定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
                                 通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组织工作  编制管理  通知                   
中共通城县委办公室           2006年8月15日印发
共印120份
 
通城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联系电话:4322923   联系人:徐汉江 童 文
湖北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