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管理


 

嘉鱼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登记管理

 

一、申报材料

 

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一式三份)。

2、原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3、资质认可和执业许可证书复印件。

4、本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者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二表均加盖财务主管部门公章)。

5、税务登记证和本年度纳税缴款书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7、住所证明。

8、机构编制变动文件。

9、其它有关证明文件。

 

二、办事程序

 

1、受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材料。

2、审核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材料。

3、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上加贴全国统一印制的年检合格标识。

4、对年检合格且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事业单位,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在予以公告(登记事项发生变化办理变更登记的,必须公告;登记事项没有变化的,自愿公告)。

 

三、承诺时限

1、自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天内作出答复。年检合格的,加贴年检合格标识;年检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2、特殊情况还需向上级领导或领导机关请示的,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收费标准

 

1、年检不收费。

2、年检公告收费标准待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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