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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6月30日
咸安区财政局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领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支持和高度重视下,2010年上半年,咸安区财政局公开办按照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力量,严格按省要求规范政务公开工作,以提高服务质量为重点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日常工作。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上半年,2009年11月1日截止2010年6月30日,我区列入考核的财政专项资金36项,金额25098.79万元,已上网财政专项资金36项,16316.19万元。其中:到人(户)资金27项,涉及户数566106户(人),金额14614.56万元。到项目资金9项(其中2项资金未招标,上总表并已写说明),涉及项目数302个,金额1701.63万元。2010年12月1日至2010年6月30日期间,共收到网上投诉、咨询或建议等16条,在规定时间内合理、准确、完整答复了16条,答复合格率100%。
建立流动查询服务组。按鄂财编办发[2010]1号文件要求,我们定期组织1个流动查询组深入村组宣传、查询,发放有关宣传资料,并现场解答群众的有关问题。今年上半年,我们共组织流动查询组3次下到村组,直接接受群众查询156人次。目前我区共有免费查询点39个,基本能满足群众投诉、咨询的需要。建立服务档案。全区免费查询点严格落实了“五有”,建立了工作日专人值班制度。区公开办不定期进行检查,督促查询点每月填写查询人次、时间、内容、解答问题个数等情况,建立服务档案,以便考核,促进查询提高服务质量。
根据省厅要求,我们在本地网站首页上设置了免费查询专栏,公布了所有查询点详细地址和电话,并附有“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查询点服务承诺”,接受群众监督。今年以来,我区网站共公开和更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作部门最新的政策、法规68条。报道政务公开动态新闻16条,财政政务信息15条。
制定了系统管理和安全措施、技术保障措施、技术培训计划等制度措施。区政务公开办电话8312663,负责技术维护并接待有关咨询;区财政局公开办电话8375778,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有关情况解答。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抓好日常工作的落实。主要是各项工作制度的落实,各项数据的及时更新、查询点服务工作质量的提高,人民群众投诉、咨询、建议的答复处理工作,定期流动查询服务以及各查询点日常工作的检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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