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事业单位变更登记办理程序


 
 
    (一)申请:申请变更登记的事业单位根据变更登记的要求,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领取《事业单位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其他相关表格。认真填写后与其他相关材料(各一式二份)一并提交登记局。
    (二)受理:登记局查验申请变更登记材料是否齐全有效,对登记事项的变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进行初审,合格的予以受理;不合格的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审查:登记局对受理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分别作出提请核准和予以驳回的处置。
    (四)核准:登记局领导对经审查的变更登记申请进行终审,分别作出予以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五)换证:登记局收缴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颁发变更了登记事项的证书。变更登记单位缴纳有关费用。

    (六)公告:公告变更的登记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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