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新闻 | 财政政务信息 | 编制政务信息 | 财政专项资金 | 人员编制情况 | 公告通知
 

关于乡镇办机构设置 职能配置 职能转移和编制核定的实施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09-04-30 16:49:27
阅读次数:
咸安机编[2004]8号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试行)》(鄂发[2003]1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机构编制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04]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乡镇办工作实际,现就我区乡镇办党委、政府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延伸派驻机构的设置、职能配置、职能转移和编制核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乡镇办行政机构改革
    (一)规范乡镇办的机构设置
    乡镇办设立党委机构、纪委机构、人大机构、政府机构。不再设立政协机构。政协的有关工作,可明确一名党委副书记兼管。
    乡镇办内设机构的设置。在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乡镇办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2003]3号)和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乡镇办有关机构设置调整的通知》(咸办发[2004]35号)文件基础上再作适当调整。即: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
    乡镇办群团组织的设置仍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乡镇办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2003]3号)文件规定设置。即:设人民武装部、工会、妇联、共青团。
    (二)规范乡镇办的职能配置
    1、乡镇办党委和人大的职能配置
    乡镇办党委、纪委和人大的主要职能是:分别按照《党章》、《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能。
    2、乡镇办政府的职能配置
    乡镇办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搞好市场监管,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
    3、乡镇办人民武装部的职能配置
    乡镇办人民武装部的主要职能是: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
    4、乡镇办工会、妇联、共青团的职能配置
    乡镇办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主要职能是:分别按照各自的章程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能。
    5、党政综合办公室的职能配置
    党政综合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各项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
    6、经济发展办公室的职能配置
    经济发展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农业、工业、水利、林业与第三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公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7、社会事务办公室的职能配置
    社会事务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管理、村镇规划建设、民政优抚、民族宗教、人事编制、人才开发、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等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
    (三)规范乡镇办的职数配备
    按照省委鄂发[2003]17号文件规定,乡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实行交叉任职,每个乡镇办党委设党委委员7?9名。其中,党委书记兼任乡镇长;党委副书记3名,其中1名兼任常务副乡镇长;1名担任人大主席团主席;1名兼任纪委书记并兼管政协工作;兼任副乡镇长的党委委员2?3名;兼任人武部长等职务的党委委员2--3名。
     每个乡镇办可设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干事1?3名。对目前领导班子成员过多的乡镇办,可给予三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设1?3名非领导职务的正、副科级助理,过渡期满后,不再新设。
    (四)规范乡镇办的岗位设置
    乡镇办可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乡镇办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2003]3号)文件第三条的规定,并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在不超过定编总数的前提下,可设下列专职或兼职职位:
    组织委员、宣统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团副主席、政协联络员;组织干事、宣传干事、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干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干事、统战干事、武装部长、武装部副部长、武装干事、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工会干事、妇联主任、妇联副主任、妇联干事、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团委干事;人口与计划生育助理员、人事劳动助理员、民政助理员、文体卫助理员、教育助理员、经贸助理员、农林水助理员、城建助理员、资源环境保护助理员、统计助理员、财税助理员、民族宗教助理员、科技助理员。
    武装部长、工会主席、妇联主任、团委书记可由党委委员兼任。
    二、推进乡镇办事业单位改革
    (一)直属事业单位。除农村中小学校、卫生院外,乡镇办只设财政所,主要职能是:承担财政、农税征收、零户统管、预算外收支管理和农村经营管理、农民负担监管等工作。
    (二)转制事业单位。乡镇办直属事业站所都要在清退非在编人员的基础上转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走企业化、市场化、社会化的路子。乡镇办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乡镇办事业站所改革的实施意见》(咸办发[2003]22号)文件规定撤销的直属事业站所后组建的经济实体(公司)或中心要按企业制度逐步规范完善,不再与乡镇办行政机关保持隶属关系。
    (三)转制事业单位的职能转移
    1、行政执法职能的转移
     农业、林业、水利、渔业、国土资源、畜牧的畜禽检疫、农机监理、城建规划、计划生育等行政执法职能仍由区直主管部门承担。
    2、行政管理和有关工作协调职能的转移
    原农技站、水利站、经管站、畜牧兽医站的行政管理和有关工作协调职能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原城建站、房管所、文化站、广播站、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行政管理和有关工作协调职能由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
    3、公益事务和服务性职能转移
    第一,转由经济发展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1)原农技站承担的技术推广、病虫鼠害测报、农田墒情、肥力、苗情的监测、预报等。
    (2)原水利站承担的农田水利保护、塘、堰、小渠道、小水库、小泵站、小水电规划、勘测、设计,水利工程的整险加固,水库汛情安全监督管理等。
    (3)原畜牧兽医站承担的畜禽技术推广、动物疫情报告、畜禽防疫、辖区内兽药打假和饲料质量检测监督等。   
    (4)原农机站承担的农机技术推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辖区固定机泵站及流动提灌设备的管护、维修,组织农机投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
    第二,转由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的职能
    (1)原计划生育服务站承担的已婚育龄妇女的三查、生育对象孕情监测和随访服务;避孕药具发放;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知识培训;已婚育龄妇女上环、取环;计生技术服务管理等。
    (2)原城建站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勘测、办证服务等。
    (3)原房产所承担的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管理服务等。
    (4)原文化站承担的辖区内公共文化事业、先进文化村镇建设服务等。
    (5)原广播电视站承担的辖区内有线广播、电视管理服务等。
    以上公益事务和服务性职能转移乡镇办机关相关办公室承担后,可按照市场化原则和“以钱养事”的办法,采取委托或招投标等形式,保证公益性职能落实到位。同时,要保证由财政拨付的“兴办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额度不减,用途不变”将“以钱养人”改为“以钱养事”。
    三、规范区直部门延伸派驻乡镇办的机构及职能配置
    (一)延伸派驻乡镇办执法机构的设置
    1、人民法庭的设置仍按现有的设置不变。即在温泉办事处、永安办事处、马桥镇、高桥镇、双溪桥镇、汀泗桥镇、横沟桥镇、向阳湖镇设立8个人民法庭。
    2、公安派出所的设置仍在12个乡镇办设立12个公安派出所。
    (二)延伸派驻乡镇办事业机构的设置
    林业管理站的设置仍在12个乡镇办设立12个林业管理站。
    (三)延伸、派驻乡镇办机构的职能配置
    1、人民法庭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案件审理、判决和裁定,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制教育等工作。
    2、公安派出所的主要职能是:承担实有人口管理、情报信息、治安管理、安全防范、执勤办案和方便服务群众等工作。
    3、林业管理站的主要职能是:承担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工作。
    四、编制核定和实行编制分类管理
    (一)乡镇办综合配套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这次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范围和对象是指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其经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办理正式手续在编在职的人员。乡镇办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置换身份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退出编制和财政供养序列。
    (二)严格核定乡镇办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
    1、乡镇办机关人员的定编
    乡镇办机关行政编制按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咸安区乡镇办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发[2003]3号)文件第三条第二款第二点规定数执行。即:一类镇办(永安办事处、双溪桥镇)各定编39名;二类乡镇办(汀泗桥镇、官埠桥镇、横沟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桂花镇、浮山办事处)各定编37名;三类镇(向阳湖镇、贺胜桥镇、高桥镇)各定编32名。
    2、法庭、公安派出所的人员定编
    法庭、公安派出所的人员编制在省市核定的政法专项编制总额内分别核编到法庭、公安派出所,实行总量控制,不得突破。具体定编是:八个法庭定行政编制32名,每个法庭4名。12个乡镇办公安派出所核定行政编制125名,其中汀泗派出所10名,向阳湖派出所6名,官埠派出所9名,横沟派出所10名,贺胜派出所6名,双溪派出所16名,高桥派出所7名,大幕派出所10名,马桥派出所9名,桂花派出所11名,浮山派出所11名,永安派出所20名。
    3、司法助理员的定编:司法助理员的人员编制在省市核定的司法专项编制总额内核编到各乡镇办,不得突破。具体定编是:一、二类乡镇办(永安办事处、双溪桥镇、汀泗桥镇、官埠桥镇、横沟桥镇、大幕乡、马桥镇、桂花镇、浮山办事处)各定编2名;三类镇(向阳湖镇、贺胜桥镇、高桥镇)各定编1名。
    4、乡镇办直属事业单位财政所的人员定编
    根据从严从紧定编的原则,乡镇办财政所核定事业编制65名,其中:汀泗财政所6名,向阳湖财政所5名,官埠财政所6名,横沟财政所6名,贺胜财政所5名,双溪财政所7名,高桥财政所5名,大幕财政所5名,马桥财政所5名,桂花财政所5名,浮山财政所5名,永安财政所5名。
    5、乡镇办林业管理站的人员定编
    由于我区属山区,山林覆盖面积大,管理任务也很大。全区12个乡镇办林业管理站共核定事业编制72名。其中:汀泗林业站11名,向阳湖林业站2名,官埠林业站4名,横沟林业站5名,贺胜林业站3名,双溪林业站8名,高桥林业站6名,大幕林业站10名,马桥林业站7名,桂花林业站9名,浮山林业站4名,永安林业站3名。
    各乡镇办机关和区直主管局要严格按定编数配备人员,并将编内人员名单报区编办制订编制卡。各乡镇办机关工勤人员不纳入机关编制管理,不招录为机关工作人员,由乡镇办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合同聘用管理。原已招录的机关工勤人员要参照转制事业单位人员分流政策解决。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
    根据省委、省政府鄂发[2003]17号文件精神,大力推进机构编制监督管理信息化、公开化;建立完善财政预算与机构编制管理相互配套的约束机制;实行机构编制工作责任审计制度。同时要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信息网,将机构设置、行政编制、人员结构和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名单等资源上网公布,将编制号、档案号、身份证号统一锁定在财政供养人员名单上,增强机构编制管理的透明度。要定期分析机构编制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意见。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年终机构编制统计和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年检工作,加强对各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形成合力,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机构和编制的一人一编一卡管理工作到位。
 
联系电话:8312663(技术维护)、8375778(财政)、8322748(编制)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5.0以上版浏览器
咸安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