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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咸安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文章来源:咸安区科技局
2010-03-02 09:2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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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区域科技持续创新能力,支撑和引领经济与社会发展这个中心,以建设创新型和谐咸安为目标,针对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关键领域,实施产学研推进工程、成果转化工程、实用技术应用工程、科普惠农工程、知识产权推进工程、科技人才引智工程等“六大工程”,促进科技与经济相结合,推动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速我区传统产业、新兴产业和高新产业发展。 
二、基本原则 
    本着“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的原则,结合我区的科技优势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重点领域,选准目标、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 
    (一)优先支持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姻,签订合作协议,建立产学研基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在传统产业中的转化的产学研推进工程项目 
    (二)优先支持科技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实行成果产业转化的成果转化工程项目; 
    (三)优先支持各项技能培训,推广重大关键技术在传统产业中应用,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和技术附加值,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实用技术应用工程项目; 
    (四)优先支持乡镇科普服务中心、龙头企业科普服务站、村级农资科普服务点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推进,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科普惠农工程项目; 
    (五)优先支持专利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的知识产权推进工程项目; 
    (六)优先支持科技人才服务平台建设、招引国内外高层次优秀科技人才,来咸安区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或创业的科技人才引智工程; 
    (七)不支持技术含量低、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 
三、重点支持的方向及项目 
     (一)农业 
     重点支持能促进我区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升级和形成产业规模化的项目,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产学研合作,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集成示范一批带动性强的关键共性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为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1、优质、高效农业新品种引进及配套技术示范推广的农业科技产业化项目。 
    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3、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及科技特派员项目。 
    4、农业科技创新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5、特色产业种植、养殖技术。 
    6、农产品深加工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开发。 
    (二)工业 
    重点支持新材料、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能源与高效节能产业领域,引导企业开展自主技术创新,推进高新技术产品群、产业链的形成和壮大,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1、支持企业新技术引进和新产品开发的自主创新及产业化项目。 
    2、企业同研发机构、高校合作实施的成果转化项目。 
    3、支持企业与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的项目。 
    4、高效节能技术及产品;节能减排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 
    (三)社会发展 
    围绕资源可持续利用,生态与环境保护等我区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引导开展应用研究,通过试点示范工程,为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改善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科技支撑。 
    1、资源节约利用、环境综合治理技术及示范; 
    2、减灾防灾新技术应用示范; 
    3、中药新药、生物技术新药、化学药新药的研究与创制; 
    4、人口与计划生育新技术的引进推广; 
    5、基础研究及软科学项目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为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基本技术装备; 
    (二)具有与项目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积累; 
    (三)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 
     (五)申报的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性,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鼓励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同申报。 
五、申报说明 
    (一)按要求必需提交材料有:《咸安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在《咸安科技网》www.xakjj.org“下载中心”下载)、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书面材料一律按A4纸张尺寸,并报送电子文档,发至xakjj@126.com。 
    (二)申报时间 
    1、项目集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10日。 
    2、区科技局将于3月份组织有关人员专家实地查看与评审,并同财政局会商后报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 
        联系人:万事亨 王祚江 
        联系电话: 15717242908(办) 15972494187 15997958878

 
联系电话:8312663(技术维护)、8375778(财政)、8322748(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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