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确定2008年度工作目标责任


 

 

一、职能工作目标。一是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支任务。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13.31亿元,同比增长20%,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安排32.56亿元,同比增长15%;二是继续推进财政改革。严格执行“一个部门一本预算”,部门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延伸到100%的乡镇;政府采购资金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率达到80%,政府采购规模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10%;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分离,收入直达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结算率达100%;积极推行“乡财县管”和“村级财务代理制”,全面推行“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按要求在网上需要公开的专项资金,必须100%上网,网上答复率达100%;切实加强财政监督;三是加大和谐社会建设投入。农业支出安排1.04亿元,增长6%;教育支出安排6.66亿元,增长6%;科技支出安排0.32亿元,增长6%;工资和津补贴资金100%列入部门预算;认真落实中央、省下达的各项惠农政策,确保惠农资金安全运行;四是高度关注民生。确保按当年一般预算收入的1.5%安排就业补助资金,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扩面征缴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保障优先发展教育,确保在2008年秋季起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全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证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40元提高到80元。

二、共性工作目标。一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坚持不懈地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努力推进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开展各项党建活动;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党的十七大要求,抓紧抓好党性、党风、党纪和勤廉教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认真落实廉政建设工作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三是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抓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干部队伍建设、财政系统行风建设和财政文化建设,切实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素质,努力提升财政形象。四是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认真落实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做到宣传教育到位,日常管理到位,保障措施到位,经费落实到位;五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开展争创平安单位(小区)、平安家庭等基础创建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将全市政法、综治、平安建设、群防群治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随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保障政法综治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六是加强保密工作。严格执行《保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维护档案的安全和完整,保护国家机密,加强保密文件的收发、传递、复制、使用、存放、归档和销毁等环节管理,完善保密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局保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