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办事处:
为了激励企业经营者创业热情,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民营企业经营者实行特殊津贴的意见》(武政办发[2005]54号)文件精神,经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对2010年度实缴税收过100万元的民营企业进行核准。市政府决定,对杜平等89位企业经营者实行特殊津贴,并颁发荣誉证书。现通知如下:
一、每月享受300元特殊津贴的对象13人:
杜平、卢四桃、何谧、王欣、胡华文、李龙健、李亮、
桂宝友、桂训舟、廖雄军、张冬枝、张才雄、吴中立;
二、每月享受200元特殊津贴的对象4人:
魏星、范国龙、陶会来、陈先华;
三、每月享受100元特殊津贴的对象72人:
刘荣富、徐思国、伍萍、潘宝容、陶生发、高再兴、
张在斌、吕胜民、方卫东、宁曙光、吴加兵、翟迪波、
李宏伟、袁继刚、舒振东、李旭东、陈清平、廖贵娥、
张炼祥、严明华、王建明、刘青宝、陈容兴、张利、
徐贵金、陈林珍、丁文伟、罗福楚、冯光华、肖树清、
蔡国水、干秋云、伍卫斌、蔡雪鸿、罗忠春、洪敏乃、
洪清凯、饶玉梁、饶玉柱、卞毅、吕维胜、郭军义、
游阿红、李良顺、李正春、吕文龙、吕武龙、张锦松、
蔡建成、程翠华、施维雄、施维炳、阮灿金、阮灿志、
陶太平、伍爱云、何时田、宋瑛、宋玮、张群、
王林、周少伟、刘文焕、翁波、金根初、刘洪进、
秦连军、欧阳建军、杨国旺、崔锦会、兰建国、张云德。
201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