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纪律
一、严格遵守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政策和各项规定。 二、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按照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和编制部门审核、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的程序公开,不得违反程序擅自公开。 三、对需变更、更新的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应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变更、更新,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变更、更新。 四、严守国家机密,公开的信息不得违反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国家机密,违者将由纪检监察机关追究纪律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