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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须知
根据《湖北省编办关于批转<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实施办法>的通知》,2007年事业单位法人年检要求如下: 1、年检时间:2008年1月1日——2008年3月31日 2、年检内容: ⑴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情况; ⑵按照组织章程开展活动情况; ⑶资产损益情况; ⑷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⑸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⑹涉及诉讼情况; ⑺社会投诉情况; ⑻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3、提交材料: ⑴《年度报告书》一式两份; ⑵《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 ⑶上年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含收、支总表); ⑷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 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⑹住所证明(民政部门核发); ⑺上年度开展业务活动的业绩报告; ⑻若被检单位上年度总资产为负数,则需要提交一份情况说明, 内容包括:资产基本情况、造成负债的原因、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 ⑼其他相关材料。 4、其他事项: ⑴对年检合格的事业单位在《武广传媒》予以公告; ⑵《证书》超过有效期一年的,书面警告,限期登记。 ⑶《证书》超过有效期二年及以上仍不主动申请登记的,将撤消登记并收缴《证书》,一年或三年内不予受理设立登记。
武穴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检验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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