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和乡镇办事处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市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市级机关之间、市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市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乡镇办事处之间的职权划分。
    4、审核市级党政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以上领导职数。
    5、拟订市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市级机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领导职数配备意见。
    6、指导、协调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执行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全市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设置及调整意见等事项;指导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
    7、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市编委并报市委、市政府。
    8、协助管理和协调市以上业务部门管理为主的在麻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9、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0、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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