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服务承诺


 

麻城市政务公开社会服务承诺

麻财编办[2005]19号

    一、以建设“团结、廉洁、文明、高效”的财政干部队伍和管理体制为目标,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财政机关形象。
    二、在局机关范围内,除国家明确规定属于保密的以外,凡可以给单位或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事项都要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职权和管理权限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
    三、在公开形式上实行分级次公开。即:
    1、财政各项税费政策和征收标准、财政收入任务分解、财政办事程序和工作制度等日常事务向社会公开;
    2、财源建设、财政预算编制及执行情况、税费减免方案、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会计委派、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零户统管等源头治腐工作,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公开;
    3、干部录用、晋升、表彰等工作,评优、评先、财务收支、干部职工福利等机关事务向全体职工公开。
    形式上要求做到“一室、二及时、三挂、四上墙、五有”。
    按照“三定”(定时、定职责、定标准)要求,根据不同的岗位制订不同的标准,规范动作,一步到位。
    举报电话:0713—2912328(或)0713—2913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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