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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 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简介
麻财编办[2005]29号
我市是2005年全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十四个试点县市之一,为确保及时、全面、准确公开财政与编制相关情况,自试点初创起,我市就特别注重政务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2006年,全省全面铺开后,我们针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不断摸索前进,不断总结经验,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不断加强,极大的推动了我市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方职责。按省开展政务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门会议,专题研究布置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瞄准高目标,工作高标准,全市一盘棋,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调整了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对全市35处政务公开查询点加强规范化建设,充实了市财政局信息中心的人员技术力量,落实事业编制3人,建立了一支36人的信息员队伍,加强信息管理员的培训管理,向社会聘请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监督员20名,在组织机构上予以保障,使政务公开有专人管,有专人抓,有社会监督员进行专门监督。 二是狠抓政务公开的制度建设,做到有法可依。结合公开工作实际,我市先后修订完善了政务公开的《暂行办法》,《责任追究制度》,《投诉回复制度》,《预审制度》,《奖惩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配套制度,按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联动的要求,专门制定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联动制度》。新的《查询点工作规则》突出了“五有要求”,《信息管理员职责》也得到了充实,针对今年政务公开网站改版的实际情况,我们印制了新的《查询指南》,各查询点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三是完善政务公开的工作机制,确保规范运行。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纳入到部门单位年度工作实行量化考核。明确更新范围与时间,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在收到或发布之日起30日内予以公布,对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专项资金,必须在分配个个人或项目的10内予以公布,对于各种职称考试、考核,必须在结果出来5日内公布,其他应公示的内容,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建立建议、投诉举报的登记处理制度,对各类意见建议实行每日登记制。落实交办责任制度,按建议、投诉的内容分办到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求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办理,写出明确的意见。规定办理时限,一般建议意见,必须在5日内作出正式答复,情况特殊,问题复杂的举报、投诉,应及时查处处理,并在3个月内予以答复。建立投诉督查机制,政务公开办公室可以根据工作安排随时对各部门单位相关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将政务公开与信访、纪检监察工作相结合,信访部门参与群众的举报投诉处理,对于严重违反财政与编制管理相关法规、制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事件,交由纪检监察处理。
二○○六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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