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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采购计划要求,并受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委托,对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网络设备实行公开采购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及采购项目编号:梅综招办CH2008-000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网络设备。
三、招标内容:详见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
四、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售价:供应商可在2008年5月14日上午8:00起至2008年5月16日下午5:00止(工作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报名和资格预审,并购买招标文件,交纳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每份,售后不退,预交投标保证金3.5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5月16日下午5:00前以转帐方式提交到指定银行帐户,逾期不作为中标候选资格。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08年5月23日上午9时整为最后递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08年5月23日上午9时整,在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公开开标。
七、招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及开户银行帐号:
联系人:梅艳桥 电话:0713-3366605
传真:0713-3366910
开户行:县建行 帐号:42001676808050000910
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招标文件备案表
招 标 文 件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受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所需货物(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网络设备)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梅综招办CH2008-000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网上审批系统网络设备。
三、招标内容:见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
四、供应商可在2008年5月14日上午8:00起至2008年5月16日下午5:00时止(工作时间)到县招投标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进行报名和资格预审,并预交投标保证金3.5万元(转帐方式),未中标的5日内如数退还,已中标供应商保证金按中标额的9%交纳,多退少补,然后签订采购合同转为履约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8年5月23日9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于2008年5月23日上午9时整在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公开开标。
联系人:梅艳桥
电 话:0713-3366605
传 真:0713-3366910
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第二章 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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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名称 |
设备配置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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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器 |
Dell2950 Intel 四核
2.0G*2(4M/1066MHX前端总线)/2G内存/146*3硬盘/17”液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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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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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交换机 |
DlinKDGS-1216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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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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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路由器 |
DlinK DI-602L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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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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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防火墙 |
Sifo Works D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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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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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UPS |
山特C3KS/4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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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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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机柜 |
图腾42U标准机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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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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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双机热备 |
ROSE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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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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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考勤机 |
中控A5指纹考勤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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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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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打印机 |
HP1008黑白激光打印机/打印速度16ppm/打印分辨率600×600dpi/打印幅面A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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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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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脑 |
联想启天PDE2180/1G/160G/DVD
19”LC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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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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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复印机 |
夏普2918打印/复印/扫描一体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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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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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LED大屏 |
双基色LED显示屏?3.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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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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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数码相机 |
索尼(行货)W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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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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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一般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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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工程施工、网络建设维护、培训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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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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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承诺书
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
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我单位购买你们的招标文件,经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响应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1、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网络技术一切要求进行响应投标。
2、如果我们中标,我们将认真履行责任和合同,并保证按照报价及相关要求提供优质服务。
3、我们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材料。
4、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预交3.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服务费0.4万元,保证在购买标书时一并交纳;如有未及时履约的义务,可在保证金中由你们强制履行(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如数退还)。
5、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全过程中有效。
6、我们保证在5月31日前完成本次招标的工程的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试运行。
7、综合说明
(1)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2)要求需方提供的配合;
(3)对招标文件有不同意见的偏离说明(不含已作答疑的偏离意见);
(4)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所有相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 位: 邮 编: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投标方:(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述项目的网络设备和相关服务的采购。
(二)定义:
1、“采购人”是指: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
2、“监管部门”是指:县纪委、监察局、检察院、公安局、招标办、公证处、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3、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黄梅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
4、“中标人”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三)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和经营资质的代理商;
3、预交投标保证金3.5万元(人民币);
4、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0.4万元(人民币)。
5、必须保证本次招标工程在5月31日前安装调式完毕并交付试运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存档):
1、供应商或代理商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收据。
(五)符合标准的货物和服务
1、“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商品等,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并能够按照货物合同的规定标明其商品的品牌、产地、质量、价格和有效期等。
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自行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培训及本次电子网络系统启动费用等。
(六)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办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收取代理服务费0.4万元。未中标的如数退还。
3、投标保证金。为了使本次招标活动顺利进行,供应商在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预交投标保证金3.5万元,未中标的,开标后三日内如数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按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转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完工验收后三个月内退还。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文件备案表;
3、投标邀请书;
4、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
5、评标方法、步骤、标准;
6、合同书格式要求;
7、投标文件的格式;
8、采购办根据需要发出的答疑修正或补充文件等相应文书。
(二)投标人的响应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作出实质性投标响应;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作实质性响应,将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以前通知县采购办或采购人(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采购办将组织采购人对投标人所需要澄清的内容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采购办将组织相关专家召开答疑会,并将会议内容以书面形式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采购办将视其为同意。
(四)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以前,根据需要,采购办或县行政服务中心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修改后的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办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潜在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办或黄梅县行政服务中心确认。
3、如投标人确需修正投标文件,采购办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研究与投标文件的修改,可适当推迟投标截止期,并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一)投标的语种: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黄梅县采购办或县行政服务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种,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不少于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的封面格式,注明正本或副本、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内容、投标文件递至名称、投标人名称及日期等;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书;
4、网络设备一览表及其报价;
5、投标货物分项明细表;
6、技术响应、偏离说明;
7、商务响应、偏离说明;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9、投标人的资格声明;
10、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以及与本次招标相关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
11、投标承诺书;
12、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不得有活页、插页。对未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县采购办提出的对其中任何资料作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4、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全,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用纸外形尺寸应统一为A4纸规格。
(四)投标报价
1、投标人所提供的网络设备和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2、投标人应按照《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及相应的明细表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不包括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3、《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应注明“免费”;
(2)应由投标人支付的税款、运输、保险和伴随网络设备的服务费用和其它应交纳的费用都要包括在投标人提交投标价格中;
(3)每一种规格的电子网络产品(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中标价格,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执行过程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五)备选方案
投标人投标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1、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预交3.5万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及其收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中标人保证金将按中标额的9%交纳,多退少补,待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将转为履约保证金。
3、未中标的保证金,如无质疑和投诉,将在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
4、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5、中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开标后三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县行政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或在投标文件中未加注说明将中标项目或某一分项转让给他人,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八)投标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验收之日止,本次投标不设定固定工期投标起止时间。
(九)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黑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证明,其《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3、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在旁边盖章(或签字)方可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网络设备需求一览表》单独一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起包封在一个包封中,包内不再分正副本单独包封。
2、包封上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及递交,同时标明启封的日期,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印章。
3、如果未按要求封包或加写标记,县采购办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08年5月23日上午8-9时整,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递至县政府采购办或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拒绝接受迟交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文件的修改只能在开标前进行,开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其文件内容做任何修改。
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至开标前,可以撤回其投标,但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撤回。
3、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预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4、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概不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一)开标
1、县采购办在《投标邀请书》中约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采购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和不超过4人的投标代表参加,并邀请财政局、纪检监察、公安、公证等部门相关人员或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的代表需在开标会登记表中签字以证明其出席。
2、开标时,由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程序,并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组成情况,之后由投标人推选一名代表与公证人员一起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按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先后的顺序,由开标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价格折扣情况。
3、县采购办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或投标报价表由投标人签字确认。
(二)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由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依照有关法规组建5—7人单数的评标委员会,其中采购人(行政服务中心代表)1名,其余评标专家由县综合招标中心随机抽取。
2、评标步骤: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价格评议,不设定栏标价。
3、评标方法:本次评标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价格进行报价排名,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按排位高低顺序确定推荐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初审
1、评标委员会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预交了投标保证金,价格计算上是否有误。
2、算术错误的确认与更正:投标文件报价需标明大小写金额, 当大小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位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分号有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视为无效的投标。
3、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即是否有偏离情况。
4、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预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或投标保证金预交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投标总金额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总额;
(3)投标人的资格及相关证明证件(复印件)不齐全的;
(4)根据营业执照投标人超出自己经营范围的;
(5)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应签字而有遗漏的;
(6)有不良的经济纠纷记录或违法行为的;
(7)质保期承诺不能满足要求的;
(8)在评定技术规格条款时,投标人提供的技术规格型号与事实不符或与招标文件要求不符的。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澄清的书面文书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投标的评价
评标时除投标报价外,还将考虑下列因素:
1、投标文件是否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
2、公司状况的说明;
3、网络设备的质检标准;
4、伴随服务及其优惠措施。
(六)授标
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报告,按排列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和采购办可以确定排位第二的为中标人,以此类推。
3、中标人确定后,黄梅县采购办将在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同时向中标人和采购人(县行政服务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过程。
六、授予合同
中标供应商和采购人在接到采购办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一式四份,报1份县采购办备案。
七、公告、质疑
(一)公告
采购办在媒体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公告、中标结果通知书,公告期不超过7天。
(二)质疑
公告期内如有质疑,县政府采购办将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所有当事人。
八、适用法律
本次招投标活动,采购当事人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第五章 合同书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行政服务中心)和中标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在不违背招标文件的基础上,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各项约定条款自行协商,合同签订后报1份县采购办备案(合同书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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