蕲春县财政局认真组织惠农补贴资金发放


 
  4月6日蕲春县财政局召开财政所主任和信息员工作会议,安排2008年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工作。今年该县农资综合补贴2277万元,比去年增加893万元,粮食直补918万元与去年持平,面对惠农补贴资金增加,资金发放提早,政策要求更严的实际情况,为落实好惠农政策,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确保春耕生产正常进行,稳定粮食种植面积,促进增产增收,县财政局要求按照统一补贴范围、统一补贴标准、统一补贴品种、统一发放程序、统计补贴依据的“五统一”政策,做到六个不准:不准代领转付、不准抵扣集资贷款、不准收取手续费、不准拖延兑付,不准超范围发放、不准截留挪用。确保在4月15日前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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