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会议制度


 
 
 
浠水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办公会议制度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办公会议制度,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的组成人员
    会议由编办全体人员参加。
    二、会议主要任务
    1、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指示、决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2、对各单位的〈请示〉、〈报告〉进行初审,提出审核意见,按程序提交编委会议讨论决定;
    3、研究讨论机构设置、调整、职能界定及领导职数的核定和编制分配方案的专题性事项;
    4、研究全县机构改革的工作政策和部署安排意见,为编委会及县委、政府实施机构改革提供决策服务;
    5、研究确定编办日常性工作中的有关重大事项;
    6、讨论、研究、布置阶段性工作。
    三、会议的议事原则
    1、集思广益,广泛征求与会同志的意见、建议;
    2、民主与集中制结合,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3、参会人员应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会议的时间与会议记录
    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编办主任确定;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的视实际需要而定;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履行请假制度。
    会议由编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会议由会议主持人指定专人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整理保存,以备所需。
 
 
                          ——浠编办[1997]4号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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