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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的基本程序

 文章来源:本站信息     更新时间:2006-10-23 11:13:10     点击:

 
 

第一,应当按规定填写相应的产权登记表和报送产权登记申请书,并提交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必须报请主管部门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第三,产权登记机关(财政部门)收到单位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全部文件资料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做出核准产权登记或不准予产权登记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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