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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英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拟订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审核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和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研究提出县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机关的职能配置和调整意见;研究提出并协调县级机关之间、县级机关各部门之间、县级机关及其各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权划分。
    4、审核县级党机关各部门,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科以上领导职数;审核乡镇党政群机关副科级以上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意见。
    5、拟订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县以下各级机关的行政编制总额分配方案;研究提出各乡镇党政机关各部门领导职数配备意见。
    6、指导、协调全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执行办法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及事业单位发展规划;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县乡副科级以上事业机构的设置及调整意见等事项。
    7、主管全县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工作。
    8、调查研究并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报告县编委并报县委、县政府。
    9、协助管理和协调省市延伸到县的部门的机构编制工作。
    10、负责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调查研究、信息传递工作;负责全县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工作。
11、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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