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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田县人民政府关于
2008年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
直接补贴及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有关政策致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农民朋友们: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8]1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鄂发[2008]1号)精神,增加种粮农民收入,促进粮食生产,省委、省政府决定,2008年我省继续对种粮农民实行粮食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直接补贴(以下简称“粮食两补”)。我县的具体补贴政策是:
一、2008年“粮食两补”按2007年核定的小麦、稻谷实际种植面积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粮食直接补贴 3.90 元/亩,农资综合直接补贴 25.97 元/亩给予补贴。
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农户2007年的实际种植面积和全县统一的补贴标准,分户计算“粮食两补”金额,填写“湖北省农民负担及补贴政策监督卡”并发放给每个农户。各农户要认真核对“监督卡”上的小麦、稻谷种植面积、补贴标准和“粮食两补”金额,并妥善保管好“监督卡”。
三、2008年“粮食两补”资金由乡镇财政所负责向农民兑付,于4月15日以前一次性在原“一折通”中充值发放。农民持“一折通”和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到指定农村信用社领取补贴款,各农村信用社不得违规向农户收取任何费用,并按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存款利息。“粮食两补”资金不得由乡镇政府部门及村(组)集中代领转付,也不得抵扣任何款项。
四、2008年9月底以前,各乡镇政府要对2008年农户种植小麦、稻谷的面积进行核实,并以村(组)为单位,对每个农户的实际种植面积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后的小麦、稻谷实际面积,经农户核实,并在《粮食种植面积分户登记表》上签字认可,作为2009年“粮食两补”的依据。农户要积极配合有关工作人员做好小麦、稻谷实际面积的核实工作,确保“粮食两补”工作的顺利进行。
欢迎广大农民朋友对“粮食两补”工作进行监督,罗田县粮食直补工作领导小组设在县财政局,并设立粮食直补监督举报电话(县综改办:5053643,县财政局商贸股:5051900)
按上级政策规定,从2006年起农村公益性服务(农技、畜牧、农机、水利、水产、文化、广播、计生),实行“以钱养事”新机制,即政府花钱买服务,各中心免费为农户提供服务,但畜牧行业按文件规定,仍向农户收取防疫费。县政府决定从2008年元月起,取消向农户收取畜禽防疫费,各畜牧服务中心免费为农户提供畜禽防疫。
二OO八年 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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