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编制工作》2008年第7期


 

 

 

 

机构编制工作

7

 

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08年4月10日      

[专题报道]

鹤峰县清理吃“空饷”工作“五到位”

[工作动态]

宜昌市委编办和黄石市编办张雄峰同志被中央编办、人事部授予荣誉称号

中央编办来我省考察调研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

天门市抓好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

郧西县建立机构编制离任审计

[市县传真]

荆州市对完成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目标提出明确要求

荆门市“强化四个调整”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

长阳县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成效明显

保康县三管齐下严控编制

 

 

 

 

 

 

 [专题报道]

 

         鹤峰县清理吃“空饷”工作 “五到位”

 

        2007年以来,鹤峰县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成效明显,共清理吃“空饷”276人,其中,办理辞职手续48人,办理自动离职手续15人,停薪26人,读研停发工资19人。

      一、组织领导到位。2007年8月,县长、县编委主任杨安文要求“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事局、县编办配合,一如既往,一以贯之,继续搞好清理吃‘空饷’工作”;强调“一方面在抓节支,一方面又养了吃‘空饷’的人员,造成了公共财政的浪费。在2007年上半年仅办理辞职离职手续人员就有50人,相当于建了一个纳税过百万元的无烟工厂,这不仅节省了财政支出,同时树立了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同时,县成立由分管党群的副书记任组长,组织部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财政、劳动保障、房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组织部牵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度硬化到位。组织、人事、编办根据省、州关于清理吃“空饷”的政策规定,结合鹤峰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清理吃“空饷”工作的通知》(鹤组通[2007]57号),文件明确规定清理吃“空饷”的主要内容等。2007年8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又下发了《关于建立杜绝吃“空饷”长效工作机制的通知》(鹤办文[2007]76号)文件,针对已实施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又对清理吃“空饷”工作的政策措施进行了完善,对吃“空饷”的主要内容明确为16项,建立奖惩措施,特别是对吃“空饷”行为进行举报查实的,按扣回财政经费的5%予以奖励。对未按规定上报的,每发现一人次,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扣减所在单位财政经费五万元,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三、协调监督机制建立到位。一是建立部门联系会议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劳动保障、房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不定期召开联系会议,分析在编在岗人员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对策,采取有力措施堵塞漏洞;同时要求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范围,对吃“空饷”行为作出严肃处理。二是完善信息采集机制,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发现吃“空饷”情况后,应在一月内主动向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编办报送情况,提请相关部门作出处理。各成员单位收集有关吃“空饷”的信息,安排专人做好记载,并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加强与发生吃“空饷”情况单位的沟通,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三是建立监督机制。强化群众监督,在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县财政局、县编办设立举报电话,要求有关部门为举报人保密;强化舆论监督,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对发现的吃“空饷”行为应在本县范围内公开曝光;对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举报的,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按要求调查处理,并及时在网上予以回复;强化纪律检查,县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定期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清理吃“空饷”情况进行检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政策落实到位。为了不使清理吃“空饷”工作留下后遗症,坚持按政策、按程序处理到位。对辞职、自动离职的人员,用人单位均及时解除了人事关系,劳动保障部门建立了个人基本养老保险账户和医疗保险费,房管部门结算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财政、编制等部门对辞职、自动离职、调离等人员办理了停拨工资、下编等手续,个人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

五、检查督办到位。县清理吃“空饷”工作领导小组从纪委、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单位抽调12人,组成4个检查督办组,对全县所有乡镇、开发区,县直40个单位进行检查。各工作组按照关于清理吃“空饷”工作的文件内容,以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公布的单位人员名单为依据,查看单位干部职工签到册,与单位主要领导、职工座谈了解,查阅单位工资发放名册核定人头,单位主要领导填写《鹤峰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检查统计表》,连同单位清理吃“空饷”工作总结,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对发现有吃“空饷”行为的,责令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在检查工作中,通过清理,又发现了78人属吃“空饷”范围,县清理吃“空饷”领导小组经过两次开会讨论研究,分别作出了处理。

(鹤峰县编办供稿)

[工作动态]

 

      宜昌市委编办和黄石市编办张雄峰同志

      被中央编办、人事部授予荣誉称号

 

3月5日,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和人事部联合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国人部发[2008]21号),对全国32个单位和32名个人通报表彰。宜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被授予“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黄石市编办主任张雄峰被授予“全国机构编制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近年来,宜昌市委编办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在创新中加强,在创新中提高,在创新中落实,在创新中发展,不断深化各项改革,为促进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为把宜昌建成世界水电旅游名城提供了组织保障和必需的机构编制支撑。

黄石市编办主任张雄峰同志从事机构编制工作19年来,严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正派,勤政廉洁。热爱机构编制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与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立足本职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为黄石机构编制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

(省编办供稿)

 

        中央编办来我省考察调研监督检查工作

 

3月17至23日,中央编办监督检查司副司长李文希一行深入武汉、襄樊、十堰等地就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省编办副主任王志新、副巡视员徐巨卿和监督检查处处长杨卫东陪同调研。

调研组采取座谈等形式,主要围绕全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近年来取得的成功经验,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今后五年的工作思路;省、市、县三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网络建设情况;机构编制违法违纪预防机制及惩防并举的监督检查新机制的构建;“12310”举报电话受理情况、信访办理情况和遏制“条条干预”情况;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等五个方面进行广泛调研。调研组就各地提出的督查力量薄弱等主要矛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并对我省近年来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省编办监督检查处供稿)

 

[监督检查]

 

天门市抓好机构编制管理整改工作

 

今年以来,天门市对2007年度机构编制管理的执行情况考核督查后,坚持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认真抓好整改。

去年底,天门市下发《关于对市直部分单位2007年度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考核督查的通报》(天组通[2007]48号),对随意抽调人员的3个单位,不经批准擅自设立内设机构的2个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1个单位进行点名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报要求,凡是超职数配备干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逐步消化到位;凡是存在混编混岗情况的单位,都要及时清理到位;凡是自行设立的机构,都要重新报请市编委批准,没有批准的要立即撤销。 

市直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十分重视,迅速进行整改,对擅自增设的机构全部予以撤并;对抽调机关的人员按照“从哪里来,到哪里去”的原则清理到位;并将整改情况分别向组织、人事、编制部门作了专题报告。如市房管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及时对15名超职数配备的干部进行免职,清退15名机关抽调人员,撤并房改科等4个自行增设的科室。

(天门市编办供稿)

 

郧西县建立机构编制审计制度

 

近日,郧西县编委制定下发《关于开展机构编制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的通知》(西编[2008]2号),着力从狠抓对各部门一把手的监管入手,建立健全县乡机关主要领导执行机构编制情况审计制度。

一是设置责任目标。要求在任期内确保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杜绝超编进人现象;全面推进机构编制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编制政务公开面按要求达到100%,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面达到96%以上;无吃“空饷”和长期借用临时工现象。

二是规定审计内容。围绕贯彻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看有无违规、违纪行为;围绕贯彻执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看本部门落实编制政务公开和编制实名制是否达标;围绕贯彻执行中央《关于严格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和省委《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通知》,看乡镇机构编制是否按规定设置,“以钱养事”机制是否建立。

三是严明审计纪律。明确审计工作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审计工作专班,对县乡各单位主要领导在任期内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年度性定期审计和离任前的即时审计。审计结果与本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挂钩,并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郧西县编办供稿)

 

 [市县传真]

 

        荆州市对完成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目标提出明确要求

 

3月28,荆州市召开市政府全会,市委副书记、市长、市编委主任王祥喜就全面完成机构编制管理责任目标,切实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机构编制工作严肃性和重要性认识。二是要坚持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肃机构编制纪律,按照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有关要求办事。三是要严肃机构编制工作纪律,不准自行增设机构,提高机构规格;乡镇机构编制只减不增,杜绝超编制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对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要严肃查办。四是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凡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要追究党政一把手责任。五是要求组织、人事、财政、编制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负其责,形成合力,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限期改正,对严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全面完成与省政府签订的机构编制目标管理责任状,共同促进荆州市机构编制工作健康发展。

(荆州市委编办供稿)

 

        荆门市强化“四个调整”  优化行政管理体制

 

     荆门市认真学习十七届二中全会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着手进行“四个调整”,不断优化全市行政管理体制。

    一是调整职能。适应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理顺市、县(市、区)的职责关系,调整下放相关权限职责,努力实现财力与事权相匹配。对市直部门的管理职能进行重新梳理,有步骤地修改完善“三定”方案,合理界定事权和职责分工,对交叉重叠的事项,按照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为主负责进行职能归并。推进政事分开,应由机关行使的行政职能尽快回归机关,技术性、事务性职能逐步下放给事业单位。对法律法规明确委托和授权事业单位行使的行政职能,在具体管理上明晰主管部门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避免交叉重叠。对没有法律法规授权的事业单位,不再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二是调整机构。以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大机构整合的力度,强化一批、归并一批、精简一批。研究和推动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工作,对实际承担生产经营或中介服务,以市场配置资源,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在认真清理和分类认定的基础上进行改制,让其退出事业单位序列。

三是调整编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管理的的原则,统筹配置编制资源,重点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工作力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分步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进行重新核定。

四是调整结构。落实中央关于“机构编制既要管总量,又要管结构”的要求,加强新进人员结构管理,不断优化机关事业单位的“官”、“兵”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机构。

(荆门市编办供稿)

 

长阳县加强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成效明显

 

近几年来,长阳县严格乡镇机构编制管理,控制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增长取得了初步成效,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特别是财政供养人员均实现“负增长”。
    一是严格控制乡镇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冻结”乡镇机构编制,停止审批乡镇机构编制请示事项。针对部分乡镇人少事多的矛盾,采取“总量平衡、余缺调节、内部交流、兼职兼岗”等办法,盘活现有人才资源,实现行政效能的最大化。截止目前,全县乡镇机关在编实有人数398人,近几年除安排省选调生和公开招考乡镇班子成员外,比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净减少11人,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实有人数减少8人。

二是加强财政管理,严格控制乡镇财政供养人员增长。从财政体制上激励,严格按照编委审批的经费供给形式和核定的编制数核定财政供养人员,超编不增加财力基数,减人不减少财力基数;从预算管理上控减,采取增人不增支,减人不减支的办法,严格按编制数核定单位预算,采取多种措施调整、清退超编、借调和临时聘用人员,控减编内实有人员;从工资管理上核减,以《机构编制管理登记簿》列编注册人员为准,人员工资实行县级集中统一发放,县财政局与编制、人事部门按月审核,有效地防止了“吃空饷”问题。
  
(三)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完善机构编制督查工作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等部门之间建立联系会议制度,形成机构编制督查合力。将各乡镇执行人事编制情况纳入乡镇党政“一把手”年终综合考核范围,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定期、不定期对乡镇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和吃“空饷”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长阳县委编办供稿)

 

保康县三管齐下严控编制

 

近年来,保康县克难勇进,实现财政供养人员连续5年负增长。2007年全县财政供养人员减少到6393名,比2002年减少1527名,下降幅度达19.3%。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程序

2002年以来,保康县先后建立《保康县关于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规定》、《保康县关于党政机关进人实行凡进必考的通知》、《保康县关于县乡党政群机关新进工勤人员实行聘用制的通知》、《保康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保康县退役士兵货币化安置试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管理程序,把住了“入口”关。当前,全县基本实现了党政机关进人参加全省公务员联考、事业单位进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复退军人实行货币化安置、机关工勤人员实行编内聘用的预期目标。

二、强化权威,突出基础地位

坚决贯彻执行机构编制“三个一”制度,坚持县长直管编办,编办对编委主任负责;坚持审批权力集中不下放,避免编制失控;坚持县长一支笔审批,杜绝乱开口子;坚持编办一个部门承办,避免政出多门。

建立健全了编制与财政预算、工资核定、人员调配整体联动、相互制衡的刚性约束机制,做到“二个一律”:组织、人事部门调聘人员、配备干部,一律以“三定”方案、编委文件为准;财政部门拿预算、列经费一律以编制部门的编制单证为准。

三、加强监督,坚持关口前移

2000年,保康县就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严把监督关。采取定期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一般查与重点查相结合、个案查与年底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堵塞编制管理中的漏洞。每年底,各单位广泛开展自查,将一年来执行机构编制规定的情况书面报告县编委,县编委组成专班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60%,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

(保康县编办供稿)

 
联系单位:罗田县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13506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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