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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财政与编制

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省直各相关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关于2008年在全省继续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充实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切实提高公开质量

2008年,各地要继续将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的财政与编制政务信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专项资金及雪灾救灾重建资金、部门预算和人员编制管理情况在互联网上公开。在此基础上,各地要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将本级人大通过的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采购、招投标、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事项作为政务信息及时在网上公开。

列入“2008年财政资金公开目录(目录附后)”的各项资金,各地必须上网公开,同时要结合本地实际,从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加财政资金公开的种类,包括各级党委、政府承诺的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财政资金等。

各地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必须做到全面、及时、准确。一是财政资金分配政策、分级拨付表和分配明细表必须全面、准确。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政策要公开到本级;到人(户)的财政资金要公开到人(户)的分配结果和享受人的具体地址,城镇要到门牌号、农村要到村组;到项目的资金要公开项目立项、验收情况和资金拨付结果;分级拨付表、分配明细表要全面反映各级分配情况,做到上级拨付数与本级纳入分配的数额一致,到人到项目的资金汇总数与本级分配数一致,资金分配办法与资金分配结果一致;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情况、下属机构情况和在职人员情况必须全面、准确、规范。2008年全省各级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乡镇事业单位要全面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其它事业单位要基本实现编制管理实名制。三是各项内容要及时公开。政务信息、财政资金、部门预算、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异动情况的公开和更新时限仍按鄂财编发[20071号文件执行,对2007年度资金公开不全面、不完整的,要及时补充和更新,省里将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并纳入2008年考核范围。

各市州要按照上述要求,在本级网站上公开所属无独立网站的下级单位(含2007年撤消独立网站的四个管理区)的各项应公开的内容。

二、贴近基层加大宣传,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满意率

在继续做好上网公开工作的同时,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以电视广播、报刊杂志、手机短信、发放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影响;各县、市、区要继续开展流动查询,贴近群众,深入乡村社区组织群众上网查询,宣传政务公开工作,提高群众的参与度。要继续做好人民群众网上诉求回复处理工作,完善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与信访工作联动机制,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分类处理,答复处理工作要严肃认真,政策引用准确、事实清楚、用语谦和,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率。对不属于受理范围又无需转办的诉求,报省公开办处理。

三、充分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加大监督检查,增强公开成效

各地要充分利用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开展监督检查和提高管理水平。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和省财政厅驻各地财政监督检查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区政务公开实际,跟踪重点资金分配落实情况,安排专人定期上网检查,对资金分配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要及时查处。对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反映的涉嫌弄虚作假、资金分配和编制管理违规违纪、部门和单位“吃空饷”等重要线索,各地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检查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四、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做好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并入当地门户网站相关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于今年51日起施行,为整合网络资源、统一信息管理、方便群众查询,在不影响完成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任务的前提下,各地要积极探索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站公开的内容并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的有效措施,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并网的总体思路是:省、市(州)、县(区)将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的数据分别输入本级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相应的专栏反映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情况,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的数据并入省财政厅公众网,形成财政资金公开专栏;有关机构编制的数据并入省编办门户网或省人事厅公众网,形成机构编制公开专栏。分别纳入省财政厅、人事厅(编办)公众网日常工作。涉及省直其他部门应公开的内容,由相关部门负责,纳入各部门公众网相关栏目中。

在并网过程中,设置12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双轨运行,即: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和各地政府网分别同步显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内容。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并网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作为今年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并网工作完成后,各级、各部门应公开的资料数据,由各级、各部门负责上传、更新,不再由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办公室统一组织,形成电子政务的日常工作。对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情况的考核管理纳入省电子政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政府门户网站的考核范围,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组织单独考核。并在适当的时候,撤消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关闭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

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8月份前,将选择部分地方开展调研,进行并网的试点工作,形成可行的完整方案并经总结评估后,开展全省的并网工作。

并网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另行发文明确。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今年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任务繁重,各地要以党的十七精神为指针,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克服松懈情绪,全面完成政务公开任务。

各地党政主要领导继续为本地区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日常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政府工作目标考核范围。各地要进一步调整充实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力量,保持专班人员相对稳定;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为顺利开展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创造条件。各市州在认真做好本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要加大对所辖县市区的检查和指导力度。要注意抓好日常基础工作,加强协调,落实责任制。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日常考核、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地考核结果将继续作为2008年“推进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激励性转移支付”的依据。

 

 

 

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八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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